各学院:
研究生助管是研究生担任学校管理助理的重要形式,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对提升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具有积极作用。2026-2027学年研究生助管招聘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管岗位遵循“按需设立、高效使用”原则,根据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各学院(中心、研究所)的实际需要,参照前期设岗需求摸底数量,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合理设置研究生助管岗位。各用人单位拟设岗位数详见附件1。
二、岗位招聘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品行端正,无违纪现象;
3.能够保证助管岗位所需的工作时间;
4.每位研究生同一聘任期内原则上只能应聘一个助管岗位,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三助”岗位;
5.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1.各用人单位根据助管岗位拟设数量(见附件1)组织招聘,自行组织公开面试;
2.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企业微信“智慧学工”平台进行报名、审核与招聘,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3.上一学年度在岗助管如考核合格且本人有意续聘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是否续聘,续聘人员也须在“智慧学工”平台办理相应聘任手续;
4.各用人单位对拟聘用的研究生应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及日常管理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5.本学年助管聘期为2026年11月至2027年10月。
(三)招聘时间
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8日。各助管岗位的具体面试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三、助管津贴发放标准
助管津贴标准为600元/月,每月月底发放。聘期内按实际上岗情况进行计算,7月、8月不发放津贴(有特殊情况除外);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研究生助管工作量自行另外适当发放津贴。
四、管理考核
1.各用人单位每月对研究生助管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津贴发放和续聘的依据。对未通过考核者,及时解除聘用,在“智慧学工”系统中作离岗处理,同时停发岗位津贴。严禁发放空饷。
2.在聘用期内,研究生助管不得擅自终止助管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请提前与用工部门沟通协商。经批准后,用工单位在“智慧学工”系统中作离岗处理,同时停发岗位津贴。
3.严禁任何人向受聘学生索要财物,违者将严肃处理。
4.研究生助管在工作期间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研究生助管拟设岗位数及联系人.doc
附件2:新智慧学工勤工助学学生申请操作指南.docx
附件3:新智慧学工勤工助学用工单位审核操作指南.docx
学生处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