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级研究生校外住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10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级研究生校外住宿(以下简称“外住”)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居住。确因特殊情况需外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方可提出申请:

1.家在南昌市区可随父母居住(须提供家庭户口复印件和父母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2.因病不适合集体居住(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

3.其它特殊情况(如已婚等,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江西师范大学智慧学工平台线上申请(详见操作手册)

2.经学院初审同意的外住学生须签订《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协议书》(附件 1),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代表学院审签,学院留存。

3.学生处备案。

三、办理时间

1.学生申请2026年910——2026年915日。

2.学院审核:2026年916——2026年919日。

3.学生处审批备案:2026年920——2026年922日。

四、有关说明

1.学生外住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未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私自在外住宿者,按《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外住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学习科研、实习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外住期间及往返学校途中,因学生个人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其责任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自行承担。

3.各学院要加强对外住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经常主动了解外住学生的思想动态和住宿环境,切实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协议书.docx

 附件2:2026级研究生外宿申请操作指南.docx

 

                                     学生处

                                     2026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