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新学期伊始,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入了贷款程序的“高校确认环节”,为做好我校学生信用助学贷款程序的相关确认工作,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认受理对象
已成功办理2026-2027学年助学贷款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含2026年入学新生)。毕业年级学生首次办理贷款且2025-2026学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无特殊情况,对其贷款申请予以拒绝。
二、确认受理流程
1.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贷学生:贷款学生进入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回执校验码,由辅导员审核(学生操作指南见附件1,辅导员操作指南见附件2),贷款学生不用提交纸质版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至学校。
2.通过江西省农商银行办贷学生:贷款学生进入智慧学工系统,查看待办消息,由学院进行确认贷款学生是否入学报到(学生操作指南见附件1,辅导员操作指南见附件2),贷款学生不用提交纸质版助学贷款确认函至学校。
3.通过其他银行办贷学生:在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农商银行、福建农商银行、河北农商银行、哈尔滨银行、华安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在工作时间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先骕楼5524室)办理回执录入或盖章业务。
三、缓缴学费的缴纳
学校不进行代扣代缴学费,办贷学生收到助学贷款资金后,由学生本人自行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联系人:汤老师,88120147
附件1:助学贷款回执申请(学生操作指南).docx
附件2:助学贷款回执申请(辅导员操作指南).docx
学生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