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高年级学生的朋辈示范、榜样引领作用,协助新生辅导员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思想引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新生助导员”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新生助导员在学生处和学院的指导下,协助新生辅导员做好新生日常管理,积极参与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做好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如下:
1.参与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开展军训和入学教育等相关工作;
2.参与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包括深入学生社区接待新生来访、听取新生意见和建议、走访新生宿舍等,了解学生动态和需求;
3.针对新生专业特点,组建学业互助、文体活动等专项小组,在学生社区内开展思想引领、行为引导、学业帮扶、文化建设等主题教育活动;
4.积极做好生活指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解答新生生活问题,关注新生心理健康,主动协助新生辅导员解决学生当中的矛盾和困难;
5.配合做好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向学生社区的延伸,做好和校-院-社区多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等。
二、选聘对象
各学院从本学院高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中择优推荐,新生助导员的工作为期1年,贯穿新生大一整个学年。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上积极上进,能认真参加理论学习,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推荐。
2.学习成绩良好。2024级学生第一学期专业成绩排全班前50%,由辅导员签字后附申请表后报送。2023、2022级学生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考评排本班前50%。
3.工作能力强。需有学生工作经历,或曾参与学校“一站式”社区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和辅导员交办的任务。
4.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乐观开朗、励志向上,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乐于助人,主动帮困解难,积极发现、协助化解同学身边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四、遴选时间及程序
1.6月20日—22日,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及综合表现向学院学工办推荐。
2.6月23日—27日,各学院学工办依据辅导员推荐,组织遴选面试,按照拟入选名额(附件1)确定第六届新生助导员名单,并将入选学生的本人申请表(附件2)、审核汇总表(附件3)报学生处管理科备案。
五、培养与考核
新生助导员正式上岗后,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项活动、参与“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等。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新生助导员进行日常工作培训、具体指导,学生处负责对学院新生助导员参与“一站式”社区工作具体指导,任期考核由学生处、学院共同考核,任期考核占比为学生处30%,学院30%,新生评价40%,任期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和“合格”,并由学生处颁发聘书。
六、工作保障
1.纳入综合素质考评。学院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校发〔2013〕87号)的第六条第三项第三点担任学生干部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加分。任期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新生助导员分别予以认定10分和6分。
2.纳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生处根据《江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与表彰办法(修订)》(校发〔2019〕139号)的相关要求,遴选表现优异的新生助导员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3.加强表彰宣传。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新生助导员可参评“江西师范大学社区优秀助导员”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请各学院于6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表和审核汇总表纸质稿报送至学生处管理科,电子稿报送至付婧OA。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第六届“新生助导员”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江西师范大学第六届“新生助导员”申请表
3.江西师范大学第六届“新生助导员”审核汇总表
附件1-3.doc
学生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