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阳光·励志·感恩 ”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31 浏览次数: 407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及成效,讲好学生资助故事,激励广大获得资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力量,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学校决定开展“阳光·励志·感恩”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阳光·励志·感恩

二、活动时间

20234-12

三、活动安排

1.选拔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学校、学院选拔聘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课余时间或者假期进社区、进母校、进家庭,开展政策宣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宣传普及国家资助政策、讲好师大资助故事和提升育人成效,教育引导受聘学生成为国家、学校及学院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拔聘任方案见附件1

承办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

2.组织开展“青春榜样”宣讲活动。各学院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 、校十佳大学生等重要奖项获得者围绕专业学习、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青春榜样优秀学生事迹宣讲活动。学校将遴选励志典型进行重点宣传报道,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进优良学风建设。

承办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

3.开展“择善而从、勤学好问”朋辈辅导活动。学校邀请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周二下午在惟义楼学生学习指导中心教室开展“择善而从、勤学好问”朋辈辅导活动,为同学们解答新生适应、学习方法、学业规划、实习选择、留学规划、科研指导、升学规划等有关学习成长的问题,充分发挥朋辈榜样引导作用。

具体安排见江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和江西师大学工在线每月末微信公众号推送。

承办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学生学习指导中心

4.开展“阳光”成长训练营。学校根据学生特点和需求,4月启动训练营活动,主要围绕基本技能、社交锻炼、艺术鉴赏等方面,开设“演讲与口才”“摄影与短视频制作”“公文写作”和“茶文化赏析”等技能训练课程,帮助学生增强自信心,提高就业竞争力,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阳光”成长训练营活动方案见附件2

承办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

5.开展“青春在闪光——我与勤工助学的故事”征文活动。在全校勤工助学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青春在闪光——我与勤工助学的故事”征文活动,展示他们在勤工助学岗位上磨练、收获及成长的经历、故事。学校将评选表彰并择优进行宣传推送。

投稿要求:正文标题使用黑体、二号字体,正文内容使用仿宋、三号字体;文章落款处附上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勤工助学部门或岗位。文档命名格式为“姓名+勤工助学征文”,附上工作照、生活照(3-5张),发送至邮箱jxnuzzglzx@163.com

承办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制定活动方案,引导和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活动。要充分发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作用,为他们搭建自我教育、主动实践的平台,做好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成才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2.认真组织实施。各学院结合专业特色创新资助育人活动模式,使资助育人活动进一步贴近学生、真正走进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潜移默化中激发受助学生的家国情怀和感恩意识。

3.做好宣传报道。各学院通过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宣传资助育人活动成效,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资助工作的影响力,全面展示学校资助育人活动风采。

请各学院于2023122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活动图文、视频、新闻宣传链接等)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联系人:许美娟  88120147 

 

附件1:“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拔聘任方案 .docx

附件2:“阳光”成长训练营活动方案 .docx

                   

                                                           学生处 

                       202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