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新学期伊始,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入了贷款程序的“高校确认环节”,为做好我校助学贷款的确认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通知学生准备材料。通知申请了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确认函(或回执单等,学生在办理贷款的官网自行打印确认函)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明贷款学生的学院、学号、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备上交。
二、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学院指定专人向学生收集确认函。收齐后指定人将材料分为三类:一类为《江西省农商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函》(经办银行为江西省农商银行),二类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三类为黑龙江、河北、福建等省的生源地贷款回执单,按年级、专业、班级顺序分别整理码放,并统计好数据。
三、上交材料时间安排。老生材料于9月8日前,新生材料于9月15日前,由学院指定专人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汤乐同志。
四、汇总填报基本信息。各学院将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填入《江西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按照样表格式将基本信息设置为相应的不同颜色(以经办银行区分),于10月15日前通过OA发送至汤乐同志的办公邮箱。
五、业务办理咨询电话。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汤乐同志,电话:88120147,13699531395。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docx
学生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