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广大新生迅速转变角色融入大学生活,“扣好入学第一粒扣子”,充分发挥党团学生骨干的示范引领和朋辈教育作用,切实把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融入教育管理全过程,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招募选拔第二届“新生助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1.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通过创设“新生助导员”,多途径多形式帮助把好新生“入学关”。为高年级(一般为非毕业班)学生骨干创建新型实践服务平台,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素养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品学兼优、知行合一的学生骨干队伍,创建“四助”“四导”“四员”的助导员工作模式。
2.积极发挥高年级学生骨干的榜样示范作用和朋辈互助功能,创建学生骨干“帮助学院、协助老师,自助成长、互助进步”的“四助”工作格局。
3.拓展“三全育人”的载体和途径,发挥骨干学生“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积极作用,帮助学院和辅导员参与做好新生“思想引导、学习指导、生活教导、心理疏导”等“四导”工作内容。
4.引导激励学生骨干“自我教育、自主服务、自觉成长”,营造新老生“思想互助、学习互助、生活互助”的“有爱师大”氛围,将学生骨干培养锻炼成政策法规纪律“宣传员”、学生思想动态“信息员”、管理服务事项“联络员”、新生学习成长“小教员”。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工作。新生入学前,协助辅导员建立班级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提前开展入学思想引导与生活教导。新生报到时,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入校报到工作。
2.协助抓好新生军训工作。新生入学后,配合辅导员和教官开展军训及内务管理、组织互帮互助等工作。
3.参与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协助辅导员开展主题班会,配合辅导员配齐建强班干队伍,经常下寝与新生谈心谈话了解新生思想学习状况,做到学期内覆盖所负责班级全部学生。
4.积极做好学业指导工作。针对新生专业特点,及时了解班级各学生学习情况,并开展针对性指导与帮扶。带领新生班级进行晚自习,每周2-3次,利用晚自习和课余时间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5.积极做好生活教导工作。每周定期参与组织学生晨读、晨练等,及时帮助解决新生生活问题,督促新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经常参与指导新生课外活动。
6.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关注新生心理健康,积极配合辅导员下寝,与新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并掌握新生心理状况,协助做好新生心理引导,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辅导员。
7.协助学生工作部门、学院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遴选名额及对象
各学院按照新生助导员和新生1:50的比例从本学院高年级学生中择优推荐。新生助导员的工作期限为1年,贯穿新生大一年级。
四、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素质高,思想上积极上进,能认真参加理论学习,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推荐。
2.学习成绩优异。2020级学生专业成绩排全班前50%(需提供2020-2021学年上学期班级整体专业成绩情况,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校发〔2013〕87号)的第七条专业素质考评内容及分值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排名,并由辅导员签字后附申请表后报送),2019、2018级学生2019-2020学年综合素质考评排本班前30%。
3.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和辅导员交办的任务。
4.综合素质高,乐观开朗、励志向上,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有突出特长,能熟练运用网络新媒体技术。
五、遴选时间及程序
1.6月16日-18日,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推荐。
2.6月21日,各学院依据辅导员推荐,将学生本人申请表、审核汇总表(附件2)报党委学工部。
3.6月22日-25日,党委学工部组织进行面试,确定名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养与考核
1.开展岗前培训。2021-2022学年开学前一周(暂定8月22日—28日)进行集中组织培训,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国情省情、校情校史、革命传统教育、心理素质教育、朋辈教育方法、网络新技术运用、工作业务等方面的指导与训练。
2.开展岗中培训,助导员正式上岗后,开设“助导员周末学堂”,每月进行1-2次集中培训,包括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心理教育等方面,计入培训课时,纳入到助导员月度和任期考核。
3.各学院负责对本院新生助导员进行具体指导及考核。由各学院组建新生助导员考核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学院学工办主任、新生辅导员、新生代表等组成考核小组,每个月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考核,月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学工部负责对助导员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组织助导员开展任期述职,对助导员进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和“合格”,并颁发聘书。
七、工作保障
1.纳入综合素质考评,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校发〔2013〕87号)的第六条第三项第三点担任学生干部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加分。任期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新生助导员分别予以认定10分和8分。
2.纳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根据《江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与表彰办法(修订)》(校发〔2019〕139号)的相关要求和新生助导员期间工作表现进行评定考核。
3.给予工作补贴,对入选新生助导员的同学,参照《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校发〔2019〕140号)中的固定岗位标准给予工作补贴;月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分别以固定岗位一类岗和二类岗标准发放工作补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不予发放。
4.为保证新生助导员有足够时间学习,各学院原则上不安排新生助导员进行值班,如有需要每周值班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月不超过20小时,并报学生处备案。
5.加强表彰宣传,评选优秀“新生助导员”,进行集中线上线下宣传,颁发证书和奖品。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同。由党委学工部牵头,教务处、武装部、招生就业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校、团委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参与。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根据自身职责,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2.做好推荐考核。各学院要根据新生专业班级情况,做出工作安排;要针对本学院高年级骨干学生实际工作能力,遴选推荐优秀学生担任助导员。日常工作中,学院要加强日常工作指导,确保助导员自身素质能力有提升,新生班级建设有起色。
3.请各学院于6月25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表和审核汇总表纸质稿加盖院章后报送至党委学工部管理科付婧处,电子稿报送至付婧OA。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第二届“新生助导员”申请表.docx
附件2 :江西师范大学第二届“新生助导员”审核汇总表.docx
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