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与表彰办法(修订)》和《江西师范大学文明大学生评选与表彰办法(修订)》的规定,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江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文明大学生”的评选,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文明大学生”的评选办法按《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手册》(2020版)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推荐的候选人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评选人数
1.优秀学生干部按学院学生总人数的3%推荐(一年级学生不参评,也不计算基数)。
2.文明大学生按学院学生总人数的3%推荐(一年级学生不参评,也不计算基数)。
3.获评江西师范大学2020年度先进学生班集体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比例为5%,文明大学生的推荐比例为4%。
4.相关部门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安排
各单位于3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和“文明大学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稿发学生处管理科付婧OA邮箱,同时报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纸质稿1份。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和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审,上报材料按样表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盖章。
2.未尽事宜请咨询:付婧 88120146。
附件:
1.各相关部门“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度江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3.2020年度江西师范大学“文明大学生”申请审批表
附件1-3.doc
学生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