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园贷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8 浏览次数: 381

各学院:

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打击非法校园贷活动,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园贷整治工作的通知》(赣金字[2020]152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定于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校部署开展校园贷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业务定性要准、工作责任要清、措施要实的要求,切实加强校园贷整治,多渠道排查线索,分类化解风险,杜绝校园贷欺诈、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等行为,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使校园金融回归良性发展,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畅通线索收集渠道。各学院在各自官网及微信公众号集中对社会公布学校校园贷线索投诉举报电话。非法校园贷举报电话:保卫处,88120110;学生处,88120146,接受师生线索举报。(2020年9月完成)。

()发放风险告知书。各学院将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发放给20192020级全体学生(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所有学生将本人和家长签阅的校园贷风险告知书交回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建档。纸质告知书请于925日前到管理科领取(联系人:徐呈康)。(202010月完成)

()排查清理推介活动。各学院对校园及周边校园贷宣传推介活动进行常态化排查,针对发生在校园内的推介活动,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予以制止;针对发生在校园周边的推介活动,各学院要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学校,学校将通报属地公安机并予以打击(20209月完成)

()开展宣传教育。各学院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

1.发放宣传手册。省金融监管局、省教育厅联合编制防范校园贷风险宣传手册,内容包含风险告知书、校园贷典型案例、不良校园贷平台名单、投诉举报电话等。(由学生处统一印制发放)

2.发布风险提示。各学院利用网站、LED显示屏及新媒体显示终端、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和校园不良网贷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

3.组织专题活动。各学院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范校园贷风险警示教育、主题班会、主题演讲、知识竞答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常态化、丰富多彩的消费观、金融理财知识及法律法规常识教育。

()调研指导。学生处将选取部分学院,开展防范校园贷风险工作调研,检查各学院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放风险告知书、宣传册、清理校园贷推介信息、发布风险提示、组织开展专题活动等情况,指导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三、风险处置

各学院每月将收到的有关校园贷线索信息报送学生处,报送内容包含学生姓名、年龄、班级,贷款平台名称,借贷日期,贷款金额,已还金额和待还余额等相关信息。(202011月底完成)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学院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校园贷整治工作,把防范校园贷风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组织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加强协调,稳妥处置。各学院要加强工作协同,及时稳妥处置有关校园贷风险,构建较为完善的防范校园贷风险工作体系,确保不发生因校园贷引发的不良事件。

()及时总结,完善长效机制。各学院及时对防范校园贷风险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包括开展防范风险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202012月底前报学生处管理科。

 

 

附件: 校园贷风险告知书


附件:校园贷风险告知书.docx

 

学生处

2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