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本科生综合评价工作即将启动,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测评时间
9月5日-20日。
二、测评方式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面向2016级、2017级、2018级(包含五年制2015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评;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修订)》进行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根据《江西师范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进行三好学生评定。
三、结果报送
(一)纸质稿
1.各学院将2016级、2017级、2018级(包含五年制2015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填入《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表》(见附件1);
2.各学院将2016级、2017级、2018级(包含五年制2015级)学生中获得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结果填入《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优结果申报名册》(见附件2)。
3.附件1、2请用A4纸统一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一份留学院备存,一份交学生处审核、存档。
(二)电子稿
各学院需同时报送学生评价结果电子档材料。所有材料数据必须严格按规定格式录入,辅导员(班主任)审查无误后,将电子档材料汇总打包以学院为单位通过OA发学生处管理科徐呈康(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所有纸质材料与电子档请于9月20日17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生处管理科徐呈康OA。
2.纸质材料需由辅导员(班主任)本人签字、党委副书记审核无误、加盖学院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0日17点前统一报至学生处管理科办公室。
3.奖学金采用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请准确填写每个获奖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建行卡号,否则将无法放款。
4.学院不能以各种理由对学生奖学金进行克扣和挪作他用;奖学金应用于补贴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严禁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5.评价工作结束之后请各学院及时将学生的相关数据填入《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登记册》,该登记册在学生毕业时由学院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6.未尽事宜请垂询:徐呈康,88120146。地址:先骕楼一楼学生处管理科。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表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表.docx
2.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优结果申报名册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优结果申报名册.doc
3.2018—2019学年奖学金获得者信息采集表
附件3:2018—2019学年奖学金获得者信息采集表.xls
4.奖学金证书套打信息录入模板
附件4:奖学金证书套打信息录入模板 .xlsx
学生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