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23〕2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赣财教〔2025〕1号)、《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校发〔2026〕6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国 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相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推荐等工作,确保推荐和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中表现优异的学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报;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报。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指标分配
我校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评选20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评选26名,硕士研究生评选179名。各学院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五、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前参评资格:
(1)上一学年度有违法违规行为、受通报批评、受纪律处分,或处分未解除的;
(2)上一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及格或重修的;
(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住宿费或其他费用的;
(5)上一学年度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等异常状态的;
(6)其它应当取消评选资格的。
7.在学制基本修业年限内,研究生可多次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但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者已获得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的业绩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六、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9月8日-14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布置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依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推荐后,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学院评审。
2.学院评审阶段:9月15日-28日。学院对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按照本单位评审细则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初评意见、推荐名单和推荐排序,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3.学校审查阶段:9月29日-10月20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评审程序、参评资格、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材料报送
9月29日前完成学院评审、公示、党政联席会,同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以下材料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春生。
(一)学院材料(纸质版签字并盖章,以及电子稿)
1.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名单汇总表;
2.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名单汇总表;
3.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加分项目汇总表;
4.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5.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业绩汇总表;
6.学院关于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学院评审报告、学院党政联席会纪要、相关公示反馈意见、公示照片、评定细则。
(二)候选人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一式两份);
3.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计分项目一览表;
4.申报研究生学习成绩单(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需科研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如本人为第二作者,请审核第一作者是否为其导师);
6.获奖证书等各类材料复印件(经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
备注:表格填写要求参照附件9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个人纸质材料按“封面目录+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加分项目一览表+业绩材料汇总表+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的顺序使用燕尾夹夹好(申请审批表和业绩汇总表需要提交两份,其余材料一式一份)。
学院纸质材料单独用大号信封装好,注明:学院+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稿只递交学院汇总材料,命名为: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材料。
八、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学生资助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工作,时刻严格遵守学生资助“十不准”,坚决做到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踩。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完善工作方式,提升育人实效。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国家奖学金设立的教育意义,要将诚信、励志、感恩、社会责任感融入奖学金评选的各个环节,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3.加强多方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各学院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信息畅通,让学生有问题、有困难时知晓反映渠道,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损害学生利益的事情发生。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791-88120128 邮箱:jxnuzzglzx@163.com。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
4.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加分项目一览表
5.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名单汇总表
6.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名单汇总表
7.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加分项目汇总表
8.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9.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类表格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10.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XX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业绩汇总表
11.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材料封面目录
附件.rar
学生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