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 考评和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06 浏览次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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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江西师范大学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与表彰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三好学生评选与表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考评和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65月65月25

二、报送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表》(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优结果申报名册》(附件2)、《XX学院2025—2026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和“三好学生”名单公示》(附件3)、《2025—2026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获得者信息采集表》(附件4)、《2025—2026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三好学生”证书套打信息录入模板》(附件5)电子稿,其中附件1-3需纸质稿各1份

    2.附件材料按表格格式要求填写、打印,请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辅导员严格审查,避免出现遗漏、错打等失误。纸质材料交学生处本科生事务管理科办公室,电子材料发宋心梅OA

    3.奖学金采用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请准确填写每获奖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否则银行将无法放款。

    4.奖学金证书为统一套打,请各学院务必组织专人统一、准确、逐项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证书套打信息(附件5)。

三、有关工作要求

1.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将学生数据填入《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结果登记表》,并随其他毕业材料一起及时装入毕业学生个人档案。

    2.各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奖学金进行克扣和挪用;奖学金应用于补贴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严禁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3.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科学评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握要求、精心组织,确保评价依据真实、评价过程透明公开、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4.各学院若因报送不实材料、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造成一定影响,将在当年学生工作考核评估中扣分,并追究学院及当事班级辅导员的责任。

5.未尽事宜请询:宋心梅88120146。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表》

2.《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优结果申报名册》

3.《XX学院2025—2026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和“三好学生”名单公示》

4.《2025—2026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获得者信息采集表》

5.《2025—2026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三好学生”证书套打信息录入模板》

    附件1-5.zip

                      学生处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