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学制范围内在读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在同一学年内,省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校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可同时享受。
省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院统筹分配,按每个年级独立划分指标。博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不超过各年级博士生人数的70%,硕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不超过各年级硕士生人数的40%。
校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年级博士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硕士研究生符合申报条件且未评上省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可参评校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省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8000元。
校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8000元;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4000元。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同时,参评省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附加以下条件:
一年级研究生每门课程(含公共课)成绩≥80分。
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在C类以上(含C类)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二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D类以上(含D类)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二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D类以上(含D类)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者取得相应档次的实践类成果、奖励。
三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在B类以上(含B类)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C类以上(含C类)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三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C类以上(含C类)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者取得相应档次的实践类成果、奖励。
学术期刊定级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竞赛获奖、调研报告、报刊和网络论文、专利等其他成果按照学校科研成果认定的相关文件认定为相应级别的论文。
业绩和成果仅限使用一次,且只认定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通讯作者的成果。除学校文件规定的核心成员成果外,其他成果不予认定。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本业绩专指申报人读研或读博期间所产生的业绩,重点考察学习成绩、科研与实践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等。硕士研究生评审,各学院可结合学硕、专硕培养特点制定量化评定细则(百分制),于评审前公示。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用于评奖的实践类成果和奖励的具体档次认定,由学院在学校成果认定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位的培养特点确定。
6.申报成果须为本通知发文前取得、署名江西师范大学、以在读身份获得的成果。之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如本次申报,成果须为本人上次申报日期后新取得的成果。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各级各类处分的;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买卖论文、违规购买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3)拖欠学费、住宿费的;
(4)2025-2026学年有重修或补考的;
(5)申报奖学金业绩成果造假、恶意投诉举报、发布网络谣言等干扰奖学金评审的;
(6)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的,因私出国留学、创业、其他事假等原因超过一个月未在校学习的,因疾病原因超过六周未在校学习的。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3月23日-3月25日
学院部署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后提交申报材料。
2.学院评审阶段:3月26日-4月9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相关要求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及排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3.学校审查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查学院评审程序、参评资格等,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材料报送
学院于2026年4月9日前完成评审公示,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报送至熊琦伟OA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1.候选人提交相关材料:
《江西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业绩项目一览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业绩成果复印件。
2.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并盖章):
《江西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汇总表》《江西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XX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江西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业绩项目汇总表》。
《XX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学院评审报告、相关公示反馈意见和公示照片、评定细则、党政联席会纪要。
表格填写要求见附件6。
六、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全校评审工作。各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导师、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申报组织、评审推荐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学院须严格遵守学生资助“十不准”规定,评审工作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监督。
2.完善工作方式,提升育人实效。各学院要将学业奖学金评审作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将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融入评审全过程,确保奖励真正惠及优秀研究生。学院公示应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材料包括申请人加分项目一览表、评审结果、意见反映渠道等,公示期内学生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学生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严肃评审纪律,守住公平底线。各学院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问题。评审工作中,若学生存在学术不端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在校期间参评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若学院存在弄虚作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将对学院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通报,同时视情况削减当年及下一年度推荐名额。严禁向受奖励学生索要财物,违者严肃处理。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791-88120147;邮箱:jxnuzzglzx@163.com。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业绩项目一览表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江西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汇总表
4.江西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XX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5.江西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业绩项目汇总表
6.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注意事项
附件1-6.zip
学生处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