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16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的精神风貌,现就做好2024年度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学习满2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推选条件

1.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无补考记录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新时代大学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在大学生文明实践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

4.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2年起)。

三、评选流程

1.申报推荐:2025516523

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本人申请、班级书面评审、学院现场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的流程择优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并对候选人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真实性和代表性。候选人的主要事迹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2.学校遴选:

1书面评审2025524527日,学校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评价书面评审占总分60%

2网络投票: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网络投票占总分10%

3现场展示:由师生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团和学生评审团对候选人的现场展示进行评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展示占总分30%候选人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现场展示,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评选资格

4学校审定:根据书面评审、网络投票、现场展示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总分排名推荐前10名作为“十佳大学生”获得者、其他候选人作为“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获得者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与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审定发文表彰。暑假期间,学校将组织“十佳大学生”获得者开展研学活动。

四、材料报送

1.报名表。报送200字以内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报名表应加盖学党委公章。

2.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主要事迹及所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XX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XXX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个人佐证材料。被推荐候选人主要获奖情况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4.电子照片其中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近期7寸人物半身职业照1张(JPG格式,电子稿,横板,大于5M);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6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以上申报材料(见附件)52312:00前交学生处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管理科付婧OA邮箱

五、工作要求

1.“十佳大学生”为校内学生个人最高综合性荣誉,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评一次。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申请学生资格和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把本学院综合素质最好、发展最全面、事迹最突出、最具有竞争力的学生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处管理科(88120146)。


附件1:2024年度“十佳大学生”推荐事迹类别.doc

附件2:XX学院2024年度“十佳大学生”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doc

      

 

学生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