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考评和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09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江西师范大学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与表彰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三好学生评选与表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考评和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55月926

二、报送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表》(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优结果申报名册》(附件2)、《XX学院2024—2025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和“三好学生”名单公示》(附件3)、《2024—2025学年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信息采集表》(附件4)、《2024—2025学年毕业生奖学金、“三好学生”证书套打信息录入模板》(附件5)电子稿,其中附件1-3需纸质稿各1份;

2.附件材料按表格格式要求填写、打印,请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辅导员严格审查,避免出现遗漏、错打等失误。纸质材料交学生处管理科办公室,电子材料发管理科付婧OA;

3.奖学金采用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请准确填写每个获奖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否则银行将无法放款。

4.奖学金证书为统一套打,请各学院务必组织专人统一、准确、逐项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证书套打信息(附件5)。

三、有关工作要求

1.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将学生数据填入《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结果登记表》,并随其他毕业材料一起及时装入毕业学生个人档案。

2.各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奖学金进行克扣和挪用;奖学金应用于补贴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严禁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3.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科学评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握要求、精心组织,确保评价依据真实、评价过程透明公开、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4.各学院若因报送不实材料、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造成一定影响,将在当年学生工作考核评估中扣分,并追究学院及当事班级辅导员的责任。

5.未尽事宜请垂询:付婧,88120146。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表》

     2.《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优结果申报名册》

     3.《XX学院2024—2025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和“三好学生”名单公示》

      4.《2024—2025学年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信息采集表》

      5.《2024—2025学年毕业生奖学金、“三好学生”证书套打信息录入模板》

附件1-5.zip

 

学生处

                                      20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