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本次招聘为固定岗位。2025年全校拟设固定岗位71个(各用工单位岗位数见附件1),全部分配一类岗,工资300元/月。
相关单位在重大活动或临时重要任务期间,可按相关程序提前申请临时岗。学生临时岗工资按每人8元/小时的标准发放。
二、应聘条件
1.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勤奋刻苦;
4.学有余力,能按要求完成勤工助学任务。
三、招聘程序
本次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招聘,通过“智慧学工”系统(网址: https://zhxg.jxnu.edu.cn/,或微信小程序:江西师大学工在线)进行报名、审核、招聘。
扫码关注江西师大学工在线→点击导航栏学工服务→点击智慧学工→登录
智慧学工登录账号为学号/工号。

学生根据岗位公布情况于5月8日—13日完成申请,用工单位5月15日前完成面试、审核,学生5月19日开始上岗。学生申请前可与用工单位联系了解岗位相关情况。招聘流程见附件2。
四、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要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相关规定》(见附件3)切实做好上岗学生的日常管理教育、考核等工作,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和自立自强意识,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五、月度考核
用人单位每月25日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提交考核情况并确认工资,学生处(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每月底生成当月工资表。
联系人:陈春生 88120128
地 址: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120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勤工助学拟设岗位数
2.2025年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流程
3.江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相关规定
4.江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学生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协议书
附件4:江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学生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协议书.doc
学生处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江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勤工助学拟设岗位数
序号 | 用工单位 | 岗位数量 |
1 |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 1 |
2 | 党委组织部 | 1 |
3 | 党委宣传部 | 10 |
4 | 党委统战部 | 1 |
5 | 研究生院 | 1 |
6 | 教务处 | 1 |
7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1 |
8 | 学生处 | 1 |
9 | 招生就业处 | 1 |
10 | 科学技术处 | 1 |
11 | 社会科学处 | 1 |
12 | 教师教育处 | 1 |
13 | 人事处 | 1 |
14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1 |
15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1 |
16 | 财务处 | 1 |
17 | 保卫处 | 1 |
18 | 审计处 | 1 |
19 | 工会 | 1 |
20 | 教育学院 | 1 |
21 | 心理学院 | 1 |
22 | 文学院 | 1 |
23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1 |
2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25 | 政法学院 | 1 |
26 | 外国语学院 | 1 |
27 | 音乐学院 | 1 |
28 | 美术学院 | 1 |
2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3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31 |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 1 |
32 | 化学工程学院 | 1 |
33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1 |
34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35 | 体育学院 | 1 |
36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1 |
37 | 地理与环境学院 | 1 |
38 | 城市建设学院 | 1 |
39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
40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41 | 软件学院 | 1 |
42 | 公费师范生院 | 1 |
43 | 数字产业学院 | 1 |
44 | 校友工作办公室 | 2 |
45 | 党校 | 1 |
46 | 创新创业学院 | 1 |
47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1 |
48 | 档案馆 | 1 |
49 | 军事教研部 | 1 |
50 | 信息化办公室 | 1 |
51 | 图书馆 | 1 |
52 | 师资培训中心 | 1 |
53 | 社会服务办公室 | 1 |
54 | 招标采购中心 | 1 |
55 | 心理教育中心 | 1 |
56 | 国家级教师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5 |
57 | 校医院 | 1 |
| 总计 | 71 |
附件2:
2025年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流程
1.学生申请:5月8日—13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点击“资助管理”→点击“勤工助学”→“学生岗位申请”,点击“添加”→填写“添加学生岗位申请”,点击“保存草稿”→点击“提交审核”。
2.用工单位审批:5月14日。各用工单位登录系统,点击“审批中心”→“审批中心管理”→选择申请学生名单→点击“详情”→点击“通过”,进行审批。
3.线下面试:5月15日前。各用工单位自行组织面试,自定面试程序,实行双向选择。
4.用人单位审核:5月16日。用人单位确定录用学生名单后,登录系统,点击“资助管理”→“勤工助学”→“岗位面试批次”→选中本次招聘面试批次→点击“详情”→点击对应岗位“面试名单”→根据面试结果选择用人名单→点击“通过”。
5.学生上岗:5月19日。学校完成审核、批准、备案后,符合资格学生于5月19日正式上岗,履行勤工助学岗位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应采取合适方式进行岗前培训,与学生签订勤工助学协议,于5月19日前将《江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学生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协议书》(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交学生处(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未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3:
江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相关规定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全校在籍本专科学生中开展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聘用经济困难学生上岗。为明确聘用单位、受聘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现将有关管理办法说明如下:
1.聘用单位必须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招聘持有上岗资格证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校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并与受聘学生签订《江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学生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协议书》简称(《协议书》)。
2.聘用单位每月对应聘同学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受聘学生当月表现情况,统一将勤工助学考核情况于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之前上报系统,逾期未上报视为本月无人上岗。每年度末根据月考核情况按一定比例评选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报学生处。
3.受聘同学必须按照《协议书》上聘用单位的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自觉接受聘用单位的指导和考核。学生一年上岗8个月,寒暑假不上岗。勤工助学实行一人一岗制,若发现一人多岗,将取消该学生勤工助学资格。
4.学生处负责汇总工作考核情况,于月底造册考核合格同学的工资表并上报财务处审核发放月岗位报酬。组织评选和表彰“校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办法请见学生手册《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5.聘用单位、受聘学生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协议书中注明。
6.协议书需经聘用单位签字盖章之后报学生处审批。聘用期间,若有一方提出变更聘用关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须在终止聘用关系前一个月向学生处提出变更请求。
附件4:
江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学生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
协议书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江西师范大学
受聘学生(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学号:
就读学院: 专业班级:
学生资助中心(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工作,甲方通过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及学校主管部门丙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本次聘用期)自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止。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安全知识在内的岗前培训并及时提醒乙方安全注意事项。
(三)甲方应对乙方生活上、思想上予以关心和帮助,并不得无故辞退乙方。
(四)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并在工作中对乙方进行指导。
(五)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将考核情况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此考核结果作为乙方每月勤工助学酬金发放的依据。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可对甲方的考核提出异议。
(二)乙方在参加固定岗位勤工助学期间,能履行岗位职责,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每月可获得 300 元的勤工助学酬金。
(三)乙方在聘用期内每月工作时间原则不超过40个小时,并具体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
(2)
(四)乙方在聘用期内保证遵守甲方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自觉保守甲方工作秘密,如有违反,造成个人损失、人身伤害事故或触犯法律法规等,责任由本人自负。
(五)乙方在工作期间,保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协议规定进行工作。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好工作交接手续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丙方义务
丙方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与协调,帮助甲方做好对乙方的日常指导与管理工作,并根据甲方对乙方的月考核情况,按月发放乙方的勤工助学酬金。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协议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商定。
(二)本协议书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丙方(公章)
岗位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