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学校将开展第二十八届“熊智明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
1.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成绩优良的学生。
2.奖励标准: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团结互助、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获二次(贫困生一次)奖学金。
3.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锻炼达标。
4.曾获熊智明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报。
三、评选名额
本年度熊智明奖学金共评选奖励10名学生,其中5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 校2023-2024学年建档认定)。每学院限推一名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阶段:12月2日-12月9日。学院组织各班召开班会,布置评选通知,学生自主提交申请,经班级推荐报学院评审小组。
2.学院评审阶段:12月10日-12月17日。学院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对候选人申报材料根据《熊智明奖学金评分细则》(附件1)赋值评分后进行评议,并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3.学校审核阶段:12月18日-12月25日。学生处(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核学院评审程序、学生资格条件、赋分情况等。择优确定10位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审委员会奖学金评审专家组评审。
五、评审材料
1.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事迹简表;
2.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班级排名情况;
3.2023-2024学年体育达标证明;
4.2023-2024学年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发明创造等相关支撑材料;
5.第二十八届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6.学院评审报告和公示截图。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评审。各学院要广泛发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相关评审工作。
2.严格程序,遵守纪律。各学院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禁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同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规范材料,及时上报。各学院要对学生的申报材料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相关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汤乐 88120147
附件:1.熊智明奖学金评分细则
2.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事迹简表
3.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事迹简表 (填写样表)
4.第二十八届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1-3.doc
附件4:第二十八届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信息汇总表.xlsx
学生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