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29 浏览次数: 10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校发〔2018〕147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对象:在校全日制理工科学院统招二、三、四、五(五年制)年级本科生和二、三年级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共评选10名,其中奖学金5名,助学金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张瑞华教授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师爱校,道德品质优良。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人友善,乐于关心帮助他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秀本科生要求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班级前20%。

4.热爱集体,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它有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张瑞华教授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师爱校,道德品质优良。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人友善,善于关心帮助他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秀本科生要求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班级前40%。

4.热爱集体,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它有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家庭经济困难,须为2023-2024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

三、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阶段:11 月29-126日。学院组织各班级召开班会,布置评选工作,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申请审批表,经班级推荐报学院评审。

2.学院评审阶段:129-12 月16日。学院成立党委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 个工作日,无异议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本科生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按《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评分细则》加分。研究生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由化学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评审小组按照专业特点制定加分细则评分,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3.学校审核阶段。12 月17-12月24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工作部按照评选文件规定审查学院评审程序、学生资格条件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评分细则》(附件2)及报送备案细则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在学校范围内公示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与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张瑞华教授家属备案。

五、评审材料

1.“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事迹简表;

2.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班级排名情况;

3.2023-2024学年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完成课题及发明创造等支撑材料;

4.“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5.学院评审结果公示截图。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评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2.严格程序,遵守纪律。各学院要对学生填报的申报表、事迹材料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研究生评审要求参照本科生,由相关学院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3.规范材料,及时上报。各学院要规范管理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初审名单汇总表、班级评审情况表、学院公示情况登记表、业绩支撑材料等,装订存档备查。

联系人:汤乐88120147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一览表

          2.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评分细则

          3.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事迹简表

          4.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事迹简表(填写样表)

          5.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1-5.doc     

              

学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