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先进学生班集体评选和奖励办法》(校发﹝2015﹞9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班级工作考核与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班级(2024级除外)。
二、考核办法
按《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手册》(2023版)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三、考核方式
1.班级工作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由各学院成立评先考核工作小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学院评先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学院大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
2.先进学生班集体在班级工作考核结果为优良的班级中产生。
3.每学院推荐先进学生班集体的数量不超过本学院班级(2024级班级数量不作为基数进行计算)总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学院可推荐1个。
4.各学院报送班级如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第四条或存在第五条一票否决情况的,将核减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四、考核评审流程
1.班级申报。申报班级根据实际情况撰写自评报告(2000字以内,并附图),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先进学生班集体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学院审核。学院评先考核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候选先进学生班集体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推荐候选先进学生班集体,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学生处管理科。
3.学校评审。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先进学生班集体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与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4.公布表彰。学校审批通过后进行表彰。
五、材料报送安排
1.各学院于10月22日17点前将《江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先进学生班集体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班级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学生处管理科付婧OA邮箱,同时报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纸质稿1份。
2.各学院择优推荐1个候选先进班集体参加“我的班级我的家”先进班集体评选展示活动,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我的班级我的家”先进班集体评选展示申报表》(见附件3)发学生处管理科付婧OA邮箱,评选展示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展示班级将择优作为学校“红色班级”立项建设。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先进学生班集体的评选工作,要把评选工作与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并将“四个校园”文化建设作为本年度班级考核评选的重要内容。
2.认真总结。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认真做好先进学生班集体评选发动和班级事迹的凝练总结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示范和激励作用。
3.坚持原则。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严格评选程序,坚持自下而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
各学院上报材料均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未尽事宜请咨询:付婧,88120146。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先进学生班集体申请审批表》
2.《江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班级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3.《江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我的班级我的家”先进班集体评选展示申报表》
4.江西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我的班级我的家”先进班集体评选展示推荐事迹类别
附件1-4.doc
学生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