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4 年度服兵役学生申请国家教育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0 浏览次数: 25

各学院: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入伍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为认真做好我校2024年度服兵役学生的国家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2024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其中包括应征入伍服兵役的2024年毕业生、在校生、往届毕业生和直招士官学生。

(二)我校在校生往年已应征入伍服兵役,2024年度退役复学学生或残疾军人。

(三)2024年前应征入伍、符合条件但未申请学费资助的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四)退役一年以上,选择自主就业,然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

(五)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 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 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符合应急〔201937号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申请对象。

二、办理流程

(一)学生申请

1.应征入伍学生(包括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直招士官学生及往届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完整填写好本人银行卡号与开户行相关信息,双面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

2.退役后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新生,残疾军人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一次性学费减免申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

(二)材料上交

学院统一将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役复学复印件、退役士兵证复印件或残疾军人证(各两份)(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许美娟同志审核。

(三)材料审核

材料先到批准入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盖章,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学校财务处审核学费金额并盖章确认;最后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或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于20241025日前交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许美娟同志。若未及时上交,请于下一年申请。

(四)材料上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材料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生和退役复学学生,都必须目前在我校就读,毕业生必需正常毕业获得毕业证。

(二)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要求,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对资助标准进行了调准,自20211230日起,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学费补偿或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只代偿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本息之和。在20211230日之前,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学费补偿或减免金额,按照之前政策执行。202391日之后,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学费补偿代偿或减免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资助年限:在校生应征入伍前按实际完成学习时间进行资助;学生退役复学后按照一次办理逐年减免原则,只需申请学费减免,无需缴纳学费。学生不复学不能申请学费资助。

(三)以下三类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教育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四、有关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国家助学体系中重要一环,各学院思想上须高度重视,认真掌握政策规定和要求,做好应征入伍和复学学生的信息汇总、身份核实等基础性工作。

2.做好政策宣传。各学院要通过班会、网站等各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位应征入伍和复学学生及时知晓受助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复学学生和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入学新生复学当年一次申请剩余学年的学费减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逐年减免。

3.注意申报时间。2024年应征入伍或复学的学生尽量当年申请学费资助,避免出现学生不了解学费资助政策,延误了申请的情况,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联系人  许美娟   88120147

 

                             学生处

                                          202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