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新学期伊始,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入了贷款程序的“高校确认环节”,为做好我校学生信用助学贷款程序的相关确认工作,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收确认函
及时通知申请了助学贷款的学生上交确认函(或个人受理证明等),并在确认函的右上角空白处写明贷款学生的学院、学号、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学生可进入办理贷款的相关银行官网自行打印确认函。
二、分类整理
指定专人将学生上交的确认函进行分类整理,统计份数。分类类别为:一类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二类为《江西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函》(经办银行为江西农商银行);三类为其他经办银行贷款回执单(如黑龙江、河北、福建等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
三、时间安排
将整理统计好的非新生的确认函于9月10日前,新生的确认函于9月16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汤乐同志。
四、报送材料
将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填入《江西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并于10月18日前通过OA发送至汤乐同志邮箱。
联系人:汤乐,88120147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