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24〕8号)和《关于做好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4〕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第五轮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在编在岗辅导员(受聘党政管理岗的学院党委副书记除外)。
二、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
详见《江西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24〕8号)附件3《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三、工作安排
1.4月24日前,岗位聘用申报。申报专业技术岗的辅导员填写辅导员(专业技术岗)聘用申请表(见附件1)、自评表(见附件3),并提供聘任岗位所需的支撑材料(上一聘期以来的个人所有业绩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并按岗位聘用条件及自评表的顺序装订成册)。申报党政管理岗的辅导员按学校党政管理岗的条件执行,并填写辅导员(党政管理岗)聘用申请表(见附件2),受聘于党政管理岗的学院党委副书记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4月25日下午5:00前,报送岗位申报材料。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辅导员岗位聘用汇总表、申请表、自评表、岗位聘用支撑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生处教育科占淑荣(本科生辅导员、心理教育中心人员)、研工部袁学涌(研究生辅导员)。
3.5月10日前,确定各岗位聘用人员。学生处、研工部对辅导员岗人员的聘用资格和业绩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学校第五轮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学校第五轮辅导员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辅导员岗位拟聘任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处占淑荣、研工部袁学涌。
附件: 1.辅导员(专业技术岗)聘用申请表
2.辅导员(党政管理岗)聘用申请表
3.第五轮辅导员岗位聘用赋分项目自评表
4.各学院辅导员岗位聘用汇总表
附件1-4.docx
校学工委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