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3年度辅导员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述职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8 浏览次数: 65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述职评议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1755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述职评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3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二、地点

图文信息中心6201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有关校领导;

2.学工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

3.全体辅导员(含团委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

四、述职对象

辅导员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述职评议分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述职成绩占辅导员年度考核总成绩的20%

按照惯例,近两年已参加现场述职的辅导员、当年度新入职辅导员和“1+3”辅导员不参加现场述职。据此,经校学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并报相关校领导审核同意,拟定教育学院袁婧怡等24位辅导员参加2023年度现场述职(具体拟定名单附后)。其他未列入现场述职的辅导员本年度采取书面述职。

五、述职内容

述职内容突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对照《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述职评议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年度学校工作要点、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重点任务,立足各自岗位职责进行。

六、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指导、督促辅导员做好述职评议。全体辅导员要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针对述职评议中查摆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述职报告要求及排版样式参照《举行2021年度专职辅导员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述职评议暨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例分享会的通知》(学工字〔202177号)执行。现场述职结合PPT进行,每人6分钟。

各学院将本单位辅导员书面述职报告汇总后于202431112:00前发送至学生处占淑荣、研工部袁学涌OA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占淑荣、研工部袁学涌。

 

附件:2023年度辅导员抓大学生思政工作现场述职建议人选

                             

                                  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

                                                               202438


附件:

2023年度辅导员抓大学生思政工作现场述职建议人选

 

序号

 

 

 

1

教育学院

袁婧怡

本科生辅导员

2

心理学院

郭萍

学工办负责人

3

文学院

李海东

研究生辅导员

4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陈莎

团委负责人

5

政法学院

美花巴

本科生辅导员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洪志亮

研究生辅导员

7

外国语学院

孙莹

学工办负责人

8

音乐学院

朱艺璇

团委负责人

9

美术学院

车玥珣

研究生辅导员

10

商学院

吕善政

本科生辅导员

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钟坚

团委负责人

12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曾文韬

学工办负责人

13

化学化工学院

胡强梅

研究生辅导员

14

生命科学(健康)学院

李鸿霞

团委负责人

15

体育学院

黄学渊

本科生辅导员

16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项青宇

学工办负责人

17

地理与环境学院

徐骏峰

研究生辅导员

18

城市建设学院

范雨琪

本科生辅导员

19

新闻与传播学院

刘威

团委负责人

20

国际教育学院

丁松

本科生辅导员

21

软件学院

廖佐毅

本科生辅导员

22

财政金融学院

徐林婧

研究生辅导员

23

公费师范生院

龚宇辉

团委负责人

24

数字产业学院

邓涛宁

本科生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