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知师大、懂师大、爱师大、为师大、强师大”中弘扬学校精神传统,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我校第二批“红色班级”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内容
1.各学院要大力开展红色班级创建工作,从2-3年级中至少推选1个行政班开展“红色班级”培育工作(原则上须获评校级“先进学生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制定工作方案和创建目标,建立班级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建设班级导师和学生干部队伍,推进“红色班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树立标杆、辐射全面。
2.“红色班级”创建要充分依托全省丰富的红色资源、学校深厚的红色文化,融入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红色基因,注重结合学校特色、专业特色,实现红色文化育人与教育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组织育人相统一,使红色文化育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融入青年大学生学习生活日常点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
3.“红色班级”创建要注重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把握青年大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普遍要求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4.“红色班级”名称须严谨规范,紧密结合江西和学校实际,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需在3月8日前完成“红色班级”申报工作,填写“红色班级”创建申报书(见附件)报教育科占淑荣OA邮箱,并同步报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纸质材料。
2.各申报班级需准备班级创建相关佐证材料,并由班级导师或班长进行10分钟的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学校组织“红色班级”创建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立项班级。
3.“红色班级”创建立项后,将不定期召开交流研讨会,由班级导师或班长介绍创建过程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
三、工作保障
学生处对创建立项的“红色班级”在工作经费、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支持。标准如下:
1.经费保障:给予校级立项班级5000元/班;验收合格后,增加5000元/班;入选省级“红色班级”的班级增加10000元/班。
2.“红色班级”创建考核合格的班级,为下一年度当然的校级先进学生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并优先推荐参加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3.“红色班级”创建考核合格的班级辅导员为当年度当然的优秀辅导员,入选省级“红色班级”的班级辅导员为当年度当然的“十佳辅导员”。
4.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比例:“红色班级”创建考核合格的班级增加3%;入选省级“红色班级”的班级增加5%。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保障。“红色班级”创建是学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创建工作开展好、组织好、落实好。各学院要在制度、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支持,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广泛发动,突出示范。各学院要通过会议、新媒体、班级群等途径,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推报符合条件的班级参与创建,鼓励学院教师参与指导。
3.注重效果,凝练经验。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将创建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建立的长效机制等,形成思想性、指导性强的经验材料,及时报学生处教育科占淑荣。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红色班级”创建申报书.doc
学生处、校团委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江西师范大学“红色班级”创建申报书
学院名称 | |
红色班级名称 | |
班级导师姓名、职务 及联系方式 | |
起止时间 | 202 年 月至202 年 月 |
前期工作基础 | |
创建工作计划 及进度安排 | (工作计划可将规划的举措简要列点) |
预期效果 | |
工作保障 | |
学院党委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