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少数民族学生思想稳定,学习进步,生活适应。现就开展2023-2024 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1+1”结对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1.结对帮扶工作按《少数民族学生“1+1”结对帮扶实施方案》(校学工字〔2018〕53号)执行(见附件1)。
2.各学院及时更新完善 2020、2021、2022级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结对帮扶工作人员信息,并落实好2023级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1+1”结对帮扶人员,一并填写《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1+1”结对帮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3.各学院指定一名专职辅导员作为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工作联系人,并填写《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工作联系人汇总表》(见附件3)。
上述表格于10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处帕日则OA邮箱。
附件1:关于印发《少数民族学生“1+1”结对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2: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1+1”结对帮扶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工作联系人汇总表.docx
学生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