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全党上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广大新生迅速转变角色融入大学生活,扣好入学“第一粒扣子”。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聘第四届“新生助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通过创设“新生助导员”,多途径多形式帮助新生把好“入学关”。为高年级(一般为非毕业班)学生骨干创建新型实践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党团学生骨干的示范引领和朋辈教育作用,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素养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品学兼优、知行合一的学生骨干队伍,创建“四助”“四导”“四员”的工作模式。
1.积极发挥高年级学生骨干的榜样示范作用和朋辈互助功能,创建学生骨干“帮助学院、协助老师,扶助成长、互助进步”的“四助”工作格局。
2.拓展“三全育人”的载体和途径,发挥骨干学生“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积极作用,帮助学院和辅导员参与做好新生“思想引导、学习助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等“四导”工作内容。
3.引导激励学生骨干“自我教育、自主服务、自觉成长”,营造新老生“思想互助、学习互助、生活互助”的“有爱师大”氛围,将学生骨干培养锻炼成政策法规纪律“宣传员”、学生思想动态“信息员”、管理服务事项“联络员”、新生学习成长“教练员”。
二、工作职责
新生助导员在学生处和学院的指导下,协助新生辅导员做好新生日常管理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任务。具体如下:
1.组建新生班级群,协助新生入学报到工作,配齐建强班委队伍,组织临时班委开展军训相关活动;
2.参与做好思想引导工作,经常下寝与新生谈心谈话了解新生思想学习状况,做到学期内覆盖所负责班级全部学生;
3.积极做好学习助导工作,针对新生专业特点,组建针对性的学习帮扶小组,利用课余时间指导班委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4.积极做好生活指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解答新生生活问题,关注新生心理健康,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新生辅导员。
三、遴选对象
各学院从本学院高年级学生中择优推荐,新生助导员的工作期限为1年,贯穿新生大一年级。
四、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素质高,思想上积极上进,能认真参加理论学习,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推荐。
2.学习成绩优异。2022级学生第一学期专业成绩排全班前30%,由辅导员签字后附申请表后报送。2021、2020级学生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考评排本班前30%。
3.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和辅导员交办的任务。
4.综合素质高。乐观开朗、励志向上,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有突出特长,能熟练运用网络新媒体技术。
五、遴选时间及程序
1.6月21日—25日,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附件2),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及综合表现向学院学工办推荐。
2.6月26日,各学院学工办依据辅导员推荐,组织遴选面试,按照推荐名额(附件1)将学生本人申请表、审核汇总表(附件3)报学生处管理科。
3.6月底,学生处组织进行面试,确定名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养与考核
1.开展岗前培训。2023—2024学年开学前一周(暂定8月27日—9月2日)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国情省情、校史校情、革命传统教育、心理素质教育、朋辈教育方法、网络新技术运用、工作业务等方面的指导与训练。
2.开展岗中培训。新生助导员正式上岗后,开设“新生助导员周末学堂”,每月进行1-2次集中培训,包括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学校专项活动等,计入培训课时,纳入新生助导员任期考核。
3.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新生助导员进行具体指导及考核。由各学院组建新生助导员考核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学院学工办主任、新生辅导员、新生代表等组成考核小组,每月定期考核一次,学院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报送,学生处综合当月岗中培训考勤和专项工作情况后综合评定月度考核结果。
4.学生处负责对新生助导员进行集中培训(含岗前和岗中),开展任期述职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占比为学校30%,学院40%,新生评价30%,任期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和“合格”,并颁发聘书。
七、工作保障
1.纳入综合素质考评。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校发〔2013〕87号)的第六条第三项第三点担任学生干部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加分。任期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新生助导员分别予以认定10分和8分。
2.纳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根据《江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与表彰办法(修订)》(校发〔2019〕139号)的相关要求和新生助导员期间工作表现进行评定考核。
3.给予工作补贴。参照《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校发〔2019〕140号)中的固定岗位标准给予工作补贴;月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分别以固定岗位一类岗和二类岗标准,发放工作补贴。
4.为保证新生助导员有足够时间学习,各学院原则上不安排新生助导员在学院集中值班,如有需要每周值班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月不超过20小时。
5.加强表彰宣传,评选优秀“新生助导员”,进行集中线上线下宣传,颁发证书。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同。由学生处牵头,武装部、团委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参与。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根据自身职责,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2.做好推荐考核。各学院要根据新生专业班级情况,做出工作安排;要针对本学院高年级骨干学生实际工作能力,遴选推荐优秀学生担任新生助导员。日常工作中,学院要加强日常工作指导,确保新生助导员自身素质能力有提升,新生班级建设有起色。
请各学院于6月26日中午14:00前,将申请表和审核汇总表纸质稿报送至学生处管理科付婧处,电子稿报送至付婧OA。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第四届“新生助导员”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江西师范大学第四届“新生助导员”申请表
3.江西师范大学第四届“新生助导员”审核汇总表
附件2-3.docx
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
江西师范大学第四届“新生助导员”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2023级计划招生数 | 拟入选名额 (23级学生数/总数×50) | 推荐名额 |
1 | 教育学院 | 186 | 2 | 4 |
2 | 心理学院 | 85 | 1 | 2 |
3 | 文学院 | 220 | 2 | 4 |
4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165 | 1 | 2 |
5 | 政法学院 | 260 | 2 | 4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5 | 1 | 2 |
7 | 外国语学院 | 220 | 2 | 4 |
8 | 音乐学院 | 363 | 3 | 6 |
9 | 美术学院 | 330 | 3 | 6 |
10 | 商学院 | 319 | 3 | 6 |
1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80 | 1 | 2 |
12 |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 330 | 3 | 6 |
13 | 化学化工学院 | 190 | 2 | 4 |
14 | 生命科学学院 | 422 | 3 | 6 |
15 | 体育学院 | 200 | 2 | 4 |
16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300 | 2 | 4 |
17 | 地理与环境学院 | 104 | 1 | 2 |
18 | 城市建设学院 | 190 | 2 | 4 |
19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290 | 2 | 4 |
20 | 国际教育学院 | 313 | 3 | 6 |
21 | 软件学院 | 235 | 2 | 4 |
22 | 财政金融学院 | 310 | 3 | 6 |
23 | 公费师范生院 | 713 | 6 | 12 |
24 | 数字产业学院 | 150 | 1 | 2 |
总计 | 6190 | 53 | 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