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现就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江西师范大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7年经江西师范大学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批准立项的项目(其中厅级项目依据省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在本次结项范围内)。
2.2020-2021年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江西师范大学)批准立项的项目。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23年9月10日前
三、结项要求
1.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重点课题要求为发表1篇北大核心论文,或相当于C类的报刊理论文章1篇;一般课题要求发表2篇学术论文。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结题依据。
2.研究成果出版或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江西师范大学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或“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江西师范大学)2020-2021 年度课题成果”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应与申请获批时相一致。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四、结项材料
1.结项材料报送:本次结题需提交纸质材料3份及其相应的电子版材料1份。
(1)电子材料:《结题报告书》、《结项项目汇总表》和成果材料。
(2)纸质材料:《结题报告书》、成果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合订装订成册。注意:打印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若材料多请内附目录。
(3)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需一致,所有报送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2.《结题报告书》填写:
(1)按照规定的模板格式,实事求是地填报《结题报告书》,其中所列成果须是在课题研究期内产生、与研究课题有关的成果。
(2)《结题报告书》中需要提供必要的附件辅佐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成果附件材料包括:
a.发表的论文、专著(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等);
b.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c.其他形式的成果。
3.结项材料备案:
2017年经江西师范大学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批准立项的厅级项目经教育厅审核结项后,由项目负责人将结项证书、结项报告书、成果材料和相关佐证电子和纸质材料提交至中心备案。其他项目由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后自动备案。
五、材料报送方式
项目负责人将结项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至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教育科占淑荣老师,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江西师范大学)邮箱:jxsdjyk@163.com。
六、其他事项
1.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江西师范大学)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结项审核的项目,将一次性拨付项目全部经费。
2.未能参加本次集中结项的项目,请于2023年9月10日前,提交延期结题申请材料,并于2023年12月10日前提交结项相关材料,中心将对本通知中涉及的研究项目进行最后一次的集中结项(不再另发通知)。逾期未结题项目,视同自动放弃项目。
3.未尽事宜,请联系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教育科占淑荣:079188120143、13607065793。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终结报告书
2.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江西师范大学)项目终结报告书
3.结项项目汇总表
4.江西师范大学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基地自设课题立项结果
5.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江西师范大学)关于2020-2021年度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附件1-5.zip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