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新学期伊始,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入了贷款程序的“高校确认环节”,为做好我校学生贷款的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交确认函。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在生源地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上交确认函(或个人受理证明等),并在确认函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明贷款学生的学院(转学院请注明)、学号、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学生可进入办理贷款的相关银行官网自行打印确认函。
2.分类整理。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将收集的确认函进行分类整理,统计份数并将材料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汤乐同志。分类为:一类《江西省农商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函》(经办银行为江西省农商银行);二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三类黑龙江、河北、福建等省的生源地贷款回执单。
3.时间安排。老生材料于9月8日前上交(暂缓返校的老生于9月20日前上交);新生材料于9月20日前上交。
4.报送材料。各学院要将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填入《江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并于10月15日前通过OA发送至汤乐同志邮箱。联系人:汤乐 88120147,13699531395。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8月30日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