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期间本科生留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2 浏览次数: 1274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今年暑期本科学生留校备考研究生、备赛集训等工作,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学生假期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校学生范围

1.各学院大三年级(城市建设学院大四)备考研究生的在籍在校本科生。(各学院负责)

2.备赛“互联网+”全国竞赛,其他工作部门负责的相关国家级赛事。(双创中心等项目工作部门负责,名单需与学院反馈确认)

3.军乐团、新生助导员等学生团队暑假集训等。(武装部、学生处等项目工作部门负责,名单需与学院反馈确认)

4.校团委批准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因日程安排需推迟离校,短期在校逗留。(各学院负责)

二、申请留校办理流程

1.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征得家长的同意后(书面知情同意书或短信截图),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本科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1),报送至所在学院或工作部门审核。

2.学院或部门审核。各学院或部门要依据文件要求对学生申请事由、具体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各部门报批的留校学生名单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统一汇总报学生处管理科备案。

3.住宿安排。由学校资产经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留校学生教育管理

1.强化暑期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学院要落实留校学生的假期管理。有留校学生的班级,该班辅导员(班主任)要落实教育管理服务职能。各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通过主题班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销行骗、防网络诈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确保学生公寓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要组织留校学生按班级、项目建立临时学习(实践)小组,确定学生干部,做好分工,明确联络互助互学要求。

2.加强留校学生日常管理。暑期留校学生实行出入校请销假制度,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批。学院可与留校学生签订安全承诺(或自律承诺),落实“网格化管理”。辅导员(班主任),畅通通讯联络,掌握学生动态轨迹。辅导员(班主任)要继续落实“人盯人”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晚点名、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在校学生每日晨午晚检。根据防控要求自觉做好核酸检测“适时抽检”等。

3.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是备考的大三学生,不是有组织的集中备赛(集训)成员,暑假不安排留校。暑期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安全、文明度过暑假,安心、认真在校学习备考备赛。未经请假批准,严禁晚归和夜不归宿。不得擅自更换宿舍和在留宿他人。

四、材料报送安排

各学院要安排好学工干部和学生干部的值班,经常了解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情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请各学院于624日(周五)下午17点前将《暑期负责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本科生暑期留校住宿审批汇总表》(附件3)发学生处管理科付婧同志OA邮箱,以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处管理科。


附件1:本科生暑期留校住宿申请表.docx 

附件2:暑期负责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信息表.docx

附件3:本科生暑期留校住宿审批汇总表.xlsx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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