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选拔第三届“新生助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2 浏览次数: 45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把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融入教育管理全过程,引导广大新生迅速转变角色融入大学生活,扣好入学“第一粒扣子”,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招募选拔第三届“新生助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1.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通过创设“新生助导员”,多途径多形式帮助把好新生“入学关”。为高年级(一般为非毕业班)学生骨干创建新型实践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党团学生骨干的示范引领和朋辈教育作用,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素养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品学兼优、知行合一的学生骨干队伍,创建“四助”“四导”“四员”的助导员工作模式。

2.积极发挥高年级学生骨干的榜样示范作用和朋辈互助功能,创建学生骨干“帮助学院、协助老师,自助成长、互助进步”的“四助”工作格局。

3.拓展“三全育人”的载体和途径,发挥骨干学生“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积极作用,帮助学院和辅导员参与做好新生“思想引导、学习指导、生活教导、心理疏导”等“四导”工作内容。

4.引导激励学生骨干“自我教育、自主服务、自觉成长”,营造新老生“思想互助、学习互助、生活互助”的“有爱师大”氛围,将学生骨干培养锻炼成政策法规纪律“宣传员”、学生思想动态“信息员”、管理服务事项“联络员”、新生学习成长“小教员”。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工作。新生入学前,协助辅导员建立班级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提前开展入学思想引导与生活教导。新生报到时,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入校报到工作。

2.协助抓好新生军训工作。新生入学后,配合辅导员和教官开展军训及内务管理、组织互帮互助等工作。

3.参与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协助辅导员开展主题班会,配合辅导员配齐建强班干队伍,经常下寝与新生谈心谈话了解新生思想学习状况,做到学期内覆盖所负责班级全部学生。

4.积极做好学业指导工作。针对新生专业特点,及时了解班级各学生学习情况,并开展针对性指导与帮扶。协助辅导员做好“周日晚点名”主题班会,带领新生班级进行晚自习(每周1-3次),利用晚自习和课余时间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5.积极做好生活教导工作。每周定期参与组织学生晨读晨练等,及时帮助解决新生生活问题,督促新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经常参与指导新生课外活动。

6.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关注新生心理健康,积极配合辅导员下寝,与新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并掌握新生心理状况,协助做好新生心理引导,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辅导员。

7.协助学生工作部门、学院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遴选名额及对象

各学院按照新生助导员和新生1:50的比例确定名额,并以1:1.5的比例从本学院高年级学生中择优推荐。新生助导员的工作期限为1年,贯穿新生大一年级。

四、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素质高,思想上积极上进,能认真参加理论学习,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推荐。

2.学习成绩优异。2021级学生专业成绩排全班前66%(前三分之二),由辅导员签字后附申请表后报送。20202019级学生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考评排本班前35%(前三分之一)。

3.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和辅导员交办的任务。

4.综合素质高,乐观开朗、励志向上,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有突出特长,能熟练运用网络新媒体技术。

五、遴选时间及程序

1.623日—25日,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推荐。

2.626日,各学院依据辅导员推荐,将学生本人申请表、审核汇总表(附件2)报学生处管理科。

3.626日—28日,学生处组织进行面试,确定名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养与考核

1.开展岗前培训。20222023学年开学前一周(暂定818日—25日)进行集中组织培训,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国情省情、校情校史、革命传统教育、心理素质教育、朋辈教育方法、网络新技术运用、工作业务等方面的指导与训练。

2.开展岗中培训,助导员正式上岗后,开设“助导员周末学堂”,每月进行1-2次集中培训,包括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心理教育等方面,计入培训课时,纳入到助导员月度和任期考核。

3.各学院负责对本院新生助导员进行具体指导及考核。由各学院组建新生助导员考核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学院学工办主任、新生辅导员、新生代表等组成考核小组,每个月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考核,月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学生处负责对助导员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组织助导员开展任期述职,对助导员进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和“合格”,并颁发聘书。

七、工作保障

1.纳入综合素质考评,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校发〔201387号)的第六条第三项第三点担任学生干部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加分。任期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新生助导员分别予以认定10分和8分。

2.纳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根据《江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与表彰办法(修订)》(校发〔2019139号)的相关要求和新生助导员期间工作表现进行评定考核。

3.给予工作补贴,对入选新生助导员的同学,参照《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校发〔2019140号)中的固定岗位标准给予工作补贴;月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分别以固定岗位一类岗和二类岗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发放工作补贴。

4.为保证新生助导员有足够时间学习,各学院原则上不安排新生助导员在学院集中值班,如有需要每周值班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月不超过20小时。

5.加强表彰宣传,评选优秀“新生助导员”,进行集中线上线下宣传,颁发证书和奖品。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同。由学生处牵头,教务处、武装部、招生就业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校、团委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参与。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根据自身职责,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2.做好推荐考核。各学院要根据新生专业班级情况,做出工作安排;要针对本学院高年级骨干学生实际工作能力,遴选推荐优秀学生担任助导员。日常工作中,学院要加强日常工作指导,确保助导员自身素质能力有提升,新生班级建设有起色。

请各学院于626日中午14:00前,将申请表和审核汇总表纸质稿报送至学生处管理科付婧处,电子稿报送至付婧OA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第三届“新生助导员”申请表

2.江西师范大学第三届“新生助导员”审核汇总表

 附件1、2.docx

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