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校园管理的新要求,持续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校党字〔2021〕19号)和《关于做好当前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学工字〔2022〕12号)具体工作安排,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落实到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学生公寓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以整洁、卫生、优美、有序的宿舍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开展文明寝室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5月19日—6月1日
二、评选对象
全校本科生寝室
三、评选条件
1.寝室内部保持健康向上的政治风气,团结融洽的同学关系。
2.寝室成员遵规守纪,自律意识强,无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个人行为修养。
3.寝室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4.寝室履行卫生值日制度,卫生情况良好,寝室布置高雅清新,室内物品摆放有序。
5.寝室成员经常开展、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公益性活动。
6.寝室所有成员在本年度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取消该寝室的评选资格:
(1)寝室成员在宿舍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饲养宠物等行为的。
(2)寝室成员在本年度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3)寝室成员不配合检查、考评工作,态度恶劣的。
(4)寝室成员未经批准擅自在外住宿的。
(5)寝室成员有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影响恶劣的。
四、评选程序
文明寝室评选由学生处组织开展,管理科汇总各学院推荐情况,综合平时抽查记录档案并在校内公示,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寝室予以表彰,并给予奖励。评选过程如下: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寝室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申请,由辅导员(班主任)向学院推荐。
2.各学院按所辖寝室总数的10% 比例,结合学院开展的“每周一自查”及“每月大扫除”结果,并综合寝室学生本年度行为表现、学习成绩、寝室风气等方面,择优向学校推荐上报,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3.学生处管理科根据各学院推荐的文明寝室名单,结合平时的抽查记录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文明寝室初审名单进行公示。
4.经公示听取意见后,对有异议的学生寝室进行复查;对符合标准的寝室,提交学生处审批并发文、表彰。
5.评选程序流程:寝室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选→管理科初审→学生处审批→校内公示→予以表彰。
五、具体要求
文明寝室评选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统一部署,严格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江西师范大学文明寝室创建实施办法》和学院有关细则等,细化安排、抓好落实,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各学院于6月2日(周四)上午12:00前将《江西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申报表》(见附件)电子材料发至学生处管理科付婧OA邮箱,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学生处管理科办公室。
附件:
江西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申报表.docx
学生处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