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江西师范大学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与表彰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三好学生评选与表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2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考评和综合素质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各学院结合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稳妥有序做好2022届毕业生学年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综合测评结果和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结果,最迟于5月23日(周一)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表》(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优结果申报名册》(附件2)、《XX学院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获得者公示名单》(附件3)报学生处管理科付婧。此外,为尽快做好奖学金发放,请各学院同时做好奖学金获得者放款信息、证书打印信息采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填入《2021—2022学年奖学金获得者放款信息采集表》(附件4)、《综合素质奖学金证书套打信息录入模板》(附件5)。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均需纸质表格和电子档各1份。纸质表格交学生处管理科办公室,电子表格通过OA发送至管理科付婧OA;
2.纸质表格均需以学院为单位,按标准格式统一填写、打印,辅导员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
3.电子表格均需以学院为单位,按规定格式录入,辅导员审查无误后方可发送;
4.奖学金采用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请参照表格说明、按照格式要求填写附件4,否则银行将无法放款;
5.奖学金证书均为套打,请务必组织专人统一、准确、逐项按照格式要求填写附件5内容,否则将出现证书信息错误;
6.学业评价工作结束之后,请各学院及时将学生的全部数据填入《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评价登记册》,该登记册在毕业材料进档时由学院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课程特点,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要求,根据毕业班实际,可对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德育答辩成绩和积极就业情况,进行加大系数权重计算,细化毕业班考评的实施办法。
2.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奖学金进行克扣和挪用;奖学金应用于补贴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严禁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表》
2.《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优结果申报名册》
3.《XX学院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获得者公示名单》
4.《2021—2022学年奖学金获得者放款信息采集表》
5.《综合素质奖学金证书套打信息录入模板》
附件1-5.zip
学生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