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巩固深化思政教育成果,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根据《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述职评议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17〕5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专职辅导员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述职评议暨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例分享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地点
商学院三楼学术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有关校领导;
2.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学工委成员单位为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校团委、研工部、教务处、学工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教师教育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保卫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3.学生工作督导组成员;各学院分管学生(研究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学工部(学生处)副部长(副处长);
4.全体专职辅导员;
5.各学院“1+3”辅导员;
6.新生助导员代表。
四、述职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1+3”辅导员结合今年工作重点,聚焦围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书面述职。在书面述职的基础上,各学院推荐一名优秀专职辅导员参与现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例分享”,进行现场交流。
五、述职和现场分享交流内容
述职内容主要根据《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述职评议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结合教育部43号令有关精神,参照《江西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校发〔2014〕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今年学生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书面述职。确定现场分享交流的,要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和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分享本人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绩和经验,既达到述职要求,也体现交流经验目的。
六、方法步骤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1)辅导员应梳理总结一年来开展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认真撰写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自拟标题,子标题为(2021年度辅导员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述职报告;2021年度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例),子标题下附署名,格式为***学院 姓名,正文应包括履职情况、工作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具体小标题自拟),字数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3000字。获选现场分享交流的,可根据工作内容适当增加篇幅。
(2)文本排版要求为:主标题:字体为三号、小标宋、加粗;子标题:字体为四号,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字体为四号仿宋、小标题加粗;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
(3)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全体辅导员(含“1+3”辅导员)书面述职报告于12月22日晚19:00前发送至学生处教育科龙维维OA邮箱。参加现场分享交流人员同时发送PPT。
2.评议方式
(1)学院开展年度考核会议或专题分享会,进行“学院评议”,确定“学院评议”结果,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总体评价。学院评议结果由各学院考核小组具体负责。
各学院将评议结果与辅导员年度考核材料一并报送。学院评议结束后,请各学院及时将本学院评议情况以书面小结形式(含两张现场照片)报学工部(学生处)教育科龙维维OA邮箱。
(2)学校组织现场述职评议,进行“专家评议”和“同行评议”。现场述职评议相关要求如下:
①现场述职结合PPT展示;
②内容要以围绕学校2021年工作重点抓好大学生思政政治教育为主题;要有具体着力点,如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大思政课”、学风建设、网络思政建设、十大育人体系建设、辅导员“三进”工作、“战役思政”等内容;要特色明显,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学生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引领工作;要着眼立德树人见实效,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能展现工作具体成果;要凝练经验和不足,能够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③现场分享会时间为每人8分钟。
(3)现场评议。现场分享会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对全体专职辅导员进行现场评议。现场评议投票按参会人员类别分A、B、C、D四类表,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总体评价。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工部(学生处)占淑荣(电话:88120143)、研工部袁学涌(电话:88120604)。
学工部 研工部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