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现就第二十五届“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品学兼优、成绩优良的在校本科生。
二、获奖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团结互助、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2020-2021 学年获两次(贫困生一次)奖学金。
3.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锻炼达标。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全校共评选奖励 10 名本科生,其中 5 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000 元。各学院自主推荐,推荐名额 1名。
四、评选程序
学院自主推荐,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资格,对候选人材料根据《熊智明奖学金评分细则》(附件 1)进行赋分审核,提交“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审委员会奖学金评审专家组评审,评审结果报“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审委员会核定。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条例》(摘要)(附件 2)及本通知精神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于 11 月24 日下班前将候选人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许美娟同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上报材料包括:(1)《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事迹简表》(附件 3)一式二份,请按照《填写样表》(附件 4)填写;(2)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列班级排名情况;(3)2020-2021 学年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完成课题、发明创造等复印件一份,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4)2020-2021学年体育达标证明;(5)第二十五届熊智明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 5)。上报材料一律用 A4 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稿。
3.曾获熊智明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报。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候选人需在2020-2021学年贫困生库。
附件:
1.熊智明奖学金评分细则
2.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条例(摘要)
3.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事迹简表
4.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事迹简表 (填写样表)
5.第二十五届熊智明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1-5.doc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