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决定开展2021年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校全日制理工科学院统招二、三、四、五(五年制)年级本科生和二、三年级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张瑞华教授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师爱校,道德品质优良。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人友善,乐于关心帮助他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秀,本科生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班级前20%。
4.热爱集体,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它有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张瑞华教授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师爱校,道德品质优良。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人友善,善于关心帮助他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秀,本科生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班级前40%。
4.热爱集体,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它有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家庭经济困难,须为2020-2021学年学校贫困生库学生。
三、名额分配和奖励金额
1.张瑞华教授奖学金:共5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张瑞华教授助学金:共5名,每人资助人民币5000元。
3.奖励资助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其中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奖学金和助学金名额,由化学化工学院初审推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自愿申报填表,班级、学院初审推荐,由相关学院汇总申报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评分细则》(附件2)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赋分审核后,统一报学校学生表彰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奖助候选人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张瑞华教授家属备案。
五、相关要求
1.请相关学院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务必于2021年11月23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汤乐同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上报材料包括:(1)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事迹简表(附件3)(一式二份),请按照《填写样表》(附件4)要求进行填写;(2)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完成课题、发明创造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稿及纸质文本。
未尽事宜请垂询:汤乐88120147。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一览表
2.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评分细则
3.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事迹简表
4.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事迹简表(填写样表)
5.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1-5.doc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