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先进学生班集体评选和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班级工作考核与评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班级(2021级除外)。
二、考核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班级工作考核与评优按《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手册》(2020版)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三、考核方式
1.班级工作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由各学院组成评先工作小组,在学院党委的主持下进行。学院评先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学生团委副书记、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
2.先进学生班集体在班级工作考核结果为优良的班级中产生。
3.每学院推荐先进学生班集体的数量不超过本学院班级(2021级班级数量不作为基数进行计算)总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学院可推荐1个。
四、考核评审流程
1.班级申报。申报班级根据实际情况撰写自评报告(2000字以内),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先进学生班集体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学院审核。学院评先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侯选先进学生班集体材料进行初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推荐候选先进学生班集体,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党委学工部。
3.学校评审。党委学工部对各学院报送的先进学生班集体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与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4.公布表彰。学校审批通过后进行表彰。
五、材料报送安排
各学院于11月5日中午12点前将《江西师范大学先进学生班集体申请审批表》、先进学生班集体事迹材料和班级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学生处管理科付婧OA邮箱,同时报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纸质稿1份。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并把评选工作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先进学生班集体事迹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示范和激励作用。
2.上报材料均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3.未尽事宜请咨询:付婧,88120146。
附件1 江西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先进学生班集体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 江西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学生班级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学生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