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0-2021 学年“江西师范大学 ‘爱国•同心’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2 浏览次数: 1064

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爱国•同心”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校发〔2021105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0-2021 学年江西师范大学“爱国•同心”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对象:在校全日制统招二、三、四、五年级(五年制)本科生和二、三年级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全校共评选 170 名,具体推荐评选名额按本科生(145名)、研究生(25名)分配(附件 1)。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师爱校,道德品质优良。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人友善,乐于关心帮助他人。

3.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它有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本科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班级前50%,且课程无补考、无重修。

5.研究生当前学历期间,在专业实践、文体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及以上的表彰;或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至少在B类及其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者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同层次水平的其他成果。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无补考。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三、奖励办法

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5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学生申请和学院初审

10 22 -10  24日,各学院召开学工会议部署评选工作,采取召开班会或其他形式宣传“爱国•同心”奖学金评选文件和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1024日,学院按奖助评审流程进行评审。

(二)学院报送和公示

10  25 日上午12:00前,学院将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爱国·同心”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分别报送学生处和研究生工作部。本科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通过 OA 发送至蔡雨静(学生处)处,研究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通过 OA 发送至洪志亮同志处。初审名单报学校“爱国•同心”奖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1025日—27日进行公示。

在学院报送电子稿之后,学院完善纸质稿的报送。纸质稿报送要求:

1026日上午1200前,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加盖学院公章的初审名单汇总表一份,本科生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蔡雨静),研究生报送至研究生院(洪志亮)。

【说明:申请审批表的名单顺序与初审名单汇总表的名单顺序一致,并在每张申请审批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序号(与初审名单表序号一致)。

申请人、推荐人、资助经办老师及学院分管领导要手写签名。】

学院做好存档。申请审批表、初审名单汇总表、班级评审情况表、学院公示情况登记表、业绩支撑材料等,学院需进行装订存档备查。

(四)学校审定和表彰

1027日,根据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和公示情况,校学生奖励资助与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报学校审批。

1028日上午,捐赠方和学校召开首届“爱国•同心”奖学金表彰大会。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班级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请各学院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推荐,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申请审批表填写必须规范,请指导学生认真填写。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春生、蔡雨静(电话 88120128)。

 

 

附件:

1.2020-2021学年“爱国·同心”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爱国·同心”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0-2021学年“爱国·同心”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2、3.docx

 

 

                              学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  10 21


附件1

2020-2021学年“爱国·同心”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一、本科生145

学院名称

名额

学院名称

名额

教育学院

5

心理学院

3

文学院

7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4

政法学院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

外国语学院

9

音乐学院

5

美术学院

7

商学院

5

数学与统计学院

6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6

化学化工学院

5

生命科学学院

4

体育学院

7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7

地理与环境学院

3

城市建设学院

3

新闻与传播学院

5

国际教育学院

11

软件学院

10

财政金融学院

8

公费师范生院

10

 

 

 

145

 


二、研究生25

学院名称

名额

学院名称

名额

教育学院

1

心理学院

2

文学院

2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1

政法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音乐学院

1

美术学院

1

商学院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1

化学化工学院

2

生命科学学院

1

体育学院

1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1

地理与环境学院

1

城市建设学院

1

新闻与传播学院

1

国际教育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

2

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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