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爱国•同心”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校发〔2021〕105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0-2021 学年江西师范大学“爱国•同心”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对象:在校全日制统招二、三、四、五年级(五年制)本科生和二、三年级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全校共评选 170 名,具体推荐评选名额按本科生(145名)、研究生(25名)分配(附件 1)。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师爱校,道德品质优良。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人友善,乐于关心帮助他人。
3.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它有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本科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班级前50%,且课程无补考、无重修。
5.研究生当前学历期间,在专业实践、文体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及以上的表彰;或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至少在B类及其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者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同层次水平的其他成果。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无补考。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三、奖励办法
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5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学生申请和学院初审
10 月 22 日-10 月 24日,各学院召开学工会议部署评选工作,采取召开班会或其他形式宣传“爱国•同心”奖学金评选文件和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10月24日,学院按奖助评审流程进行评审。
(二)学院报送和公示
10 月 25 日上午12:00前,学院将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爱国·同心”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分别报送学生处和研究生工作部。本科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通过 OA 发送至蔡雨静(学生处)处,研究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通过 OA 发送至洪志亮同志处。初审名单报学校“爱国•同心”奖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10月25日—27日进行公示。
在学院报送电子稿之后,学院完善纸质稿的报送。纸质稿报送要求:
10月26日上午12:00前,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加盖学院公章的初审名单汇总表一份,本科生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蔡雨静),研究生报送至研究生院(洪志亮)。
【说明:申请审批表的名单顺序与初审名单汇总表的名单顺序一致,并在每张申请审批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序号(与初审名单表序号一致)。
申请人、推荐人、资助经办老师及学院分管领导要手写签名。】
学院做好存档。申请审批表、初审名单汇总表、班级评审情况表、学院公示情况登记表、业绩支撑材料等,学院需进行装订存档备查。
(四)学校审定和表彰
10月27日,根据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和公示情况,校学生奖励资助与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报学校审批。
10月28日上午,捐赠方和学校召开首届“爱国•同心”奖学金表彰大会。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班级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请各学院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推荐,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申请审批表填写必须规范,请指导学生认真填写。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春生、蔡雨静(电话 88120128)。
附件:
1.2020-2021学年“爱国·同心”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爱国·同心”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0-2021学年“爱国·同心”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2、3.docx
学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 年 10 月21 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爱国·同心”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一、本科生145名
学院名称 | 名额 | 学院名称 | 名额 |
教育学院 | 5 | 心理学院 | 3 |
文学院 | 7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4 |
政法学院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 |
外国语学院 | 9 | 音乐学院 | 5 |
美术学院 | 7 | 商学院 | 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6 |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 6 |
化学化工学院 | 5 | 生命科学学院 | 4 |
体育学院 | 7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7 |
地理与环境学院 | 3 | 城市建设学院 | 3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5 | 国际教育学院 | 11 |
软件学院 | 10 | 财政金融学院 | 8 |
公费师范生院 | 10 | | |
合 计 | 145 |
二、研究生25名
学院名称 | 名额 | 学院名称 | 名额 |
教育学院 | 1 | 心理学院 | 2 |
文学院 | 2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1 |
政法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音乐学院 | 1 |
美术学院 | 1 | 商学院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1 |
地理与环境学院 | 1 | 城市建设学院 | 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财政金融学院 | 2 | 软件学院 |
合 计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