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4 浏览次数: 1875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发挥学生公寓育人作用,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的相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我校新入职入编的专职辅导员需入住学生公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工作的重要性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风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为切实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有效发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育人功能,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特组织实施专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

二、进一步落实专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工作

结合学校学生公寓现状以及辅导员的实际情况,现每栋学生公寓配备一间辅导员宿舍,具体安排见附件,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专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

三、专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工作职责

1.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加强调查研究,密切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引领,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加强公寓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3.关心关爱学生,主动发现问题,积极帮助学生处理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参与、指导学生公寓内的党建、文化建设和学风建设。积极探索公寓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提升宿舍文化的层次和品位,营造良好的人文与学习氛围。

5.对公寓内发生的突发或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6.经常性联系学院,互通学生的表现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促使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提高综合素质。

7.维护学生在宿舍享有的正当权益,听取学生对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同时,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

8.热情接待学生来访,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9.加强与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的联系,协助做好学生公寓安全排查等工作,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公寓楼内各项规章制度。

10.认真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日志的登记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辅导员要切实履行入住学生公寓工作职责。

2.辅导员在岗时间为当日19:00时至次日07:00时。

3.辅导员须带头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

学生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每月汇总各学院入住到岗情况并及时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辅导员个人考核和学院学生工作评估考核。不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处教育科:88120143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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