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寝室创建、加强寝室文明养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3 浏览次数: 561

各学院:

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不仅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学习成才产生重大影响,也对学生的人格塑造、个性发展、交流合作起着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落实到教育管理服务和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学生寝室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营造整洁、卫生、和美、有序的宿舍环境,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文明寝室创建、寝室文明养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5—12

二、活动参与对象

全校本科生

三、总体工作目标

1.提高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强力清除寝室卫生死角,保持寝室和楼栋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寝室成员讲求个人卫生,爱惜公共卫生,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

2.加强纪律教育,提高自律意识。寝室成员遵规守纪,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恪守社会公德、践行公序良俗。寝室成员无违纪行为,具有良好个人行为修养,不断纠正不文明陋习。寝室内禁用违规大功率电器,禁养宠物,禁止在寝室内开设“网店”“小卖部”,不在寝室内抽烟酗酒。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新时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建设具有学校特色、专业特点、寝室特长的寝室文化,学习风气浓厚。寝室成员认真学习、积极进取,身心健康、奋发向上,营建团结友爱、和谐融洽,包容互助、共同进步的同学关系。

4.培育劳动精神,投身劳动实践。坚持卫生值日制度,人人投身寝室卫生清扫,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寝室布置高雅清新,室内物品摆放有序,营造整洁卫生、文明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建设文明安全、和谐美丽校园。

四、工作安排

文明寝室创建的评比工作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班级、寝室各级作用,形成联动。要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主管作用,学院的主导作用,班级的主力作用,寝室的主体作用。各级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平时常规性检查抽查,夯实基础形成常态;学院和学校开展学年度集中评选,选树典型表彰先进。

(一)平时常规性检查抽查

常规性检查分为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两个层面,检查的内容为寝室安全、卫生、秩序。

1.学院布置开展“每周一自查”。由学院组织本院学工干部、学生干部,发挥学生组织自律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本学院学生寝室进行每周检查(抽查),检查(抽查)结果记录存档,作为学院开展文明养成教育、推荐文明寝室评比的考核依据。

2.学校开展“每月大扫除”检查抽查。学校职能部门、学校宿管会定期组织对全校寝室抽查,检查卫生和用电安全。全校统一开展“每月大扫除”,全体学生寝室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下午,开展一次“大扫除”,对寝室内务进行全面整理,对室内垃圾进行彻底清扫。学校职能部门、学校宿管会,对学生寝室“每月大扫除”进行检查(抽查)。周检查(抽查)和月检查(抽查)结果记录存档,作为学年度文明寝室评比的审核依据。

3.学院“每周一自查”和学校“每月大扫除”内容:

1)寝室成员是否自觉维护宿舍楼的清洁卫生。严禁向窗外和楼道泼水、倒饭、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在宿舍区内玩球,往墙上拍球、踢脚;严禁随地吐痰;剩余饭菜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

2)寝室内部环境是否干净整洁。门窗、灯、电扇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卫生间保持清洁;棉被、枕头、衣服、鞋子及书桌前物品、盥洗间物品、寝室卫生用具等摆放整齐;墙壁没有出现乱贴、乱涂、乱挂等现象;室内环境布置优雅,符合新时代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要求;寝室应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

3)个人是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杂物,禁止从窗户走廊往下抛扔垃圾杂物。养成良好作息习惯,做到按时休息早睡早起,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作息习惯。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及时清洗换洗衣物。严禁在寝室内饲养宠物、开设“网店”“小卖部”、抽烟酗酒。

4)寝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严禁增加、拆除、变更宿舍内公共电器设施;严禁私自安装插座、床头灯电线;不得在床上使用高压电器;严禁私拉网线、私自安装无线路由器等弱电设施。学生寝室所有成员在本年度内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取消该寝室当年的文明寝室评选资格,取消该成员本人当年的评优评先(含三好学生、优秀学干、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资格:

①寝室成员在宿舍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饲养宠物等行为的;

②寝室成员在本年度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③寝室成员不配合检查、考评工作,态度恶劣的;

④寝室成员未经批准擅自在外住宿的;

⑤寝室成员有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言行,影响恶劣的。

(二)学院、学校开展年终集中评选

各学院根据平时检查记录,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年度评选。各学院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对评选优秀的予以院内表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处部署开展全校性的年度评选,下发具体评选安排和评选指标。各学院在学院评选基础上,根据要求遴选申报。学生处宿舍管理科汇总各学院推荐情况,综合学校平时检查抽查记录档案,予以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在校内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寝室学校予以表彰,并给予奖励。

五、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文明寝室创建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任务分工,对学生宿舍文明创建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召开学工干部、辅导员班主任、主要学生干部联席会,深入动员,统一部署,引导全体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尊重劳动、参与劳动、爱护环境、爱我校园的良好氛围。

2.形成特色。各学院要将文明寝室创建、寝室文明养成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之中,切实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发挥寝室教育功能、凝聚功能、约束功能、心理调适功能、文体娱乐功能,在文明寝室创建中,形成各具特色的“学习之家”、“活力之家”、“和谐之家”、“有爱之家”。

3.落实落细。辅导员班主任要召开班级文明寝室创建活动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文明寝室创建实施办法”、“学生公寓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办法”、“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学院有关细则等,细化安排,抓好落实,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定期检查评比机制。

4.落实考评。学院、班级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将作为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评估、班级和辅导员及班主任年度考核和评优、学生评优评奖依据。



                                                             学生处

                                 202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