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助学•筑梦•铸人” 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1 浏览次数: 286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决定开展2021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落实

本次主题活动既是校内一项宣传、普及国家资助政策的活动,也是为学校师生参加2021年全国“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的一项准备工作。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校内比赛,以学院为单位动员组织本院师生积极参赛,尤其是资助工作人员和所有受过奖助的学生;第二阶段为全国比赛,在学校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人员参加全国比赛。

请各学院充分重视“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及时将通知内容告知学生,积极组织广大学生参与此项活动。学校择优遴选,分类评选出个人一、二、三奖和学院优秀组织奖各若干名,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二、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包括“助学筑梦铸人”主题作品征集活动。

面向在校大学生、教师、助学工作有关人员等群体,征集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短视频作品、艺术作品、摄影作品或文字作品,开展作品评选和主题宣传。

三、“助学筑梦铸人”主题作品征集活动细则

(一)作品征集主题

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结合真实故事进行撰写和制作。

(二)作品征集对象

对国家资助政策及具体工作有了解、有感受的大学生、教师、助学领域工作人员等均可参加。

(三)作品征集要求

1.本届活动作品征集将以短视频、图片、文字形式进行征集,参与人员重点关注脱贫攻坚政策实施以来,家乡、家庭、个人的深刻变化,通过各类作品集中展现脱贫攻坚成果,解读青年学子的乡土情结,汇聚同心追梦的青春力量。

2.作品须紧扣主题要求,参赛者可以第一人称撰写和记录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也可以第三人称撰写和制作他人的成长经历。内容须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

3.视频作品时间长度在1分钟以内;图片作品可以是摄影作品或艺术作品,提交电子版(单张作品小于3M,如是油画、国画、素描等手绘作品可拍照上交);文字作品围绕“助学筑梦铸人”相关主题,体裁为记叙文,集中讲述一个人或一件事,字数不超过2000字(文字标题用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行间距统一设置为“单倍行距”)。

4.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且内容真实,严禁编造,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

四、作品提交及参加国赛报名流程

()作品提交

参赛师生在所在学院报名,提交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学院统一汇总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汇总提交的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分类进行评选。

1.作品提交截止时间:

2021611日。

作品文件名请统一标记“学校-姓名-专业-题目”。

2.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1)文字作品:

名达楼3210文学院孙溧老师,1590709617788120319(办);3669324@qq.com

2)图片作品:

美术学院二楼B216马浩哲老师,13065196480291841443@qq.com

3)视频作品:

名达楼4212新闻与传播学院刘威老师,15870019291,88232013(办);703726775@qq.com

(二)确定推荐名单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学校分类评选出个人一、二、三奖和学院优秀组织奖各若干名,并确定参加全国比赛推荐名单和作品。全国比赛待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文后另行通知递交。

五、活动奖励

(一)为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该项比赛,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按照文字类、图片类和视频类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组织有力,成绩突出的学院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国比赛各项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将对各高校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学生优胜作品、学生优秀作品、学生入围作品。所有奖项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具体以文件通知为准。

六、未尽事宜请咨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陈春生88120147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报名登记表.docx

 

                                                     学生处                                                     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