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考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考研热情,努力提升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层次和质量, 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生中评选一批刻苦努力、成绩优秀的“学习之星”,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宣传。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
2.在校期间一贯表现良好,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被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院(所)录取(含我校保送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每学院可推荐1-5名高分学生参加评选,学校视全校总体情况对被推荐人进一步筛选。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要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评选条件推荐,按照个人申报、班级考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程序,确定推荐名单,经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四、材料报送安排
请各学院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审,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另发OA)请于5月10日中午12:00前报学生处管理科付婧,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学习之星”推荐申报表》1份(见附件1)。
2.《江西师范大学2021年“学习之星”获得者信息收集表》1份(见附件2)。
3.研究生入学拟录通知书、调档函复印件或学院经调查证实后开出的复试合格证明材料,并加盖院学院公章。
五、评选表彰
学校将对获评“学习之星”的同学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对其事迹进行宣传、组织“学习之星”学习经验交流报告会等。
附件1、2.doc
学生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