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为辅导员发展搭建示范引领平台,切实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每个“辅导员工作室”须明确自身重点建设方向,具体围绕教育部第43号令明确的高校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九个方面,结合实际工作凝练而成。
二、申报条件
1.主持人为一人,应具备一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验。
2.工作室成员不少于五人,应当以专职辅导员为主,比例不低于60%;可根据需要吸收部分“1+3”辅导员或从事思政教育工作的专业教师为成员。
三、工作任务
1.理论研究。围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建设期内,每年度至少完成以下其中一项任务:(1)承担一项校级以上研究课题;(2)提交一篇研究报告;(3)提交一篇政策咨询报告;(4)撰写并发表一篇思政教育相关的论文。
2.实践创新。结合工作室建设方向,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和载体,着力培育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每年度至少举办一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规律性问题理论工作研讨。
3.理论宣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定期开展理论宣讲,每名成员每年度至少面向学生宣讲一次。
4.成果转化。建设一个在全校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公众号,定期推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团队建设等成果,定期推广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四、支持措施
1.学校对纳入立项建设的工作室,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工作室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经费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2.工作室所在学院应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支持开展课题研究、交流研讨、论坛讲座、培训考察调研、成果发表出版、新媒体建设等工作,帮助工作室选配好成员。
五、考核管理
1.工作室培育支持期为两年,由学生工作部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江西师范大学)(简称思政中心)共同负责建设管理。思政中心具体负责工作室建设指导与管理考核等。
2.培育支持期内,工作室每年度提交江西师范大学 “辅导员工作室”年度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
六、报送要求
1.各学院择优推选主持人,明确建设方向,联系确定工作室成员。
2.各申报主持人认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 “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附件1),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学生处周强OA,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交至学生处教育科。
未尽事宜请垂询:周强,88120140。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docx
学生工作部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