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轮辅导员岗位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07 浏览次数: 495

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校发〔2020〕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第四轮本科生辅导员岗位聘任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线在编在岗本科生辅导员(含同工同酬)

二、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

详见《江西师范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校发〔2020〕91号)中的《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三、工作安排

1.713日前,实施岗位聘用申报。申报教学科研岗的辅导员填写教学科研岗申请表,并提供聘任岗位所需的支撑材料(上一聘期的个人所有业绩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并按岗位聘用条件的顺序装订成册)。申请管理岗的辅导员按学校管理岗的条件执行,并填写管理岗申请表。

2.713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岗位申报材料。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辅导员岗位聘任汇总表、申请表、岗位聘任支撑材料(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本科生辅导员报学生处教育科龙维维同志处。

3.718日前,确定各岗位聘用人员。学工部牵头组织对本科生辅导员岗人员的聘用资格和业绩条件进行审核、评审,确定辅导员岗位拟聘任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辅导员岗位拟聘任情况汇总表》人事处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工部应群燕,龙维维:电话88120140,88120143。

附件:

1.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2.辅导员(教学科研岗)聘用申请表

3.辅导员(管理岗)聘用申请表

4.各学院辅导员岗位聘用汇总表

  关于做好第四轮辅导员岗位聘任的通知附件.docx

 

                              学生工作部 

                            20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