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08 浏览次数: 673

 各学院:

为持续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学校决定继续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假时间返乡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生资助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迫切需要,各学院要不断创新形式、拓展渠道、抓紧抓好。要充分认识到获奖学生的模范榜样力量,获奖学生更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可靠力量。各学院要充分调动所有获奖学生的积极性,组织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导作用。

二、创新宣传形式、明确宣传重点

各学院要因地制宜,结合本院和学生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突出宣传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结好对子,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校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级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微电影等作品,通过微信、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建立常态机制

各学院要把组织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聘任和培训工作,将这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要定期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学校将通过颁发荣誉证书、表扬信等形式予以表彰。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在放寒假之前,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动员组织好2019-2020学年寒假期间的宣传活动,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名单填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名单统计表》(附件1),并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纸质、电子稿同时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雅晨同志。

2.《学生资助宣传活动登计表》(附件2)及活动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20年秋季入学后一周内纸质、电子稿同时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雅晨同志。

3.请各学院做好本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组织动员情况、典型做法、经验材料以及意见建议),并于2020年秋季入学后一周内纸质、电子稿同时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雅晨同志。

4.请各学院对参加活动学生加强教育,杜绝抄袭、弄虚作假闭门造车情况。一经发现,学生本人及学院均取消本次活动评优并通报批评,不良行为并计入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估。

未尽事宜请垂询:88120147。

附件:

1.“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名单统计表

2.学生资助宣传活动登计表

01号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1).pdf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