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政策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资助工作经办老师,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干部。
二、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的15%,合计5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资助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认真执行各项资助政策,主动、积极、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业务能力强;
3.工作开展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全年资助工作无差错;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四、评选程序
1.申报人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具体见附件),各学院自主推荐,于12月17日前将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宋美凤同志处;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申报人全年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初审排序;
3.学生处处务会议研究审定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4.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文表彰。
五、表彰和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2019年)
80号关于评选江西师范大学2019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