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先进学生班集体评选和奖励办法》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班级工作考核与评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班级(2019级除外)。
二、评选条件
(详见2019年版《学生手册》第29-31页)
(一)班级风气健康向上,学生积极追求进步;
(二)班级学习氛围浓厚,学生学习成效明显;
(三)班级课外活动丰富,各类竞赛成绩突出;
(四)班级文化建设有特色;
(五)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先进学生班集体的评选资格:
1.班级有同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班级同学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较严重;
3.班级同学因违反文明校园建设等规定受到学校通报批评;
4.班级同学在各类评优评先、奖励资助等项目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5.班级同学发生的其他事件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考核方式
(一)班级工作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由各学院组成考评小组,在院党委的主持下进行。考评小组应包括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工干部代表等。
(二)班级考核实行全员考核(2019级除外)。
(三)先进班级在班级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中产生。
(四)各学院推荐先进班集体的数量不超过各学院班级(2019级班级不作为基数进行计算)总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学院可推荐1个(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学院通过会议传达、文件张贴、网络发布等形式,广泛宣传,让所有班级了解评选的目的、意义及具体要求。
(二)班级申报。各班级全面总结过去一年的成绩和经验,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报参评先进学生班集,申报班级需撰写自评报告(3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先进学生班集体审批表》(见附件2)。
(三)学院审核。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侯选先进学生班集体材料进行初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推荐候选先进学生班集体,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江西师范大学先进学生班集体审批表》报学工部。
(四)学校评审。学工部对各学院报送的先进学生班集体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提交学校奖励资助与表彰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公布表彰。学校审批通过后,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精心组织安排。要把评选工作与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认真做好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
(二)上报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1份、学院盖章后于12月20日前报学生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刘威同志OA邮箱。
(三)垂询电话:88120146,地址:先骕楼5区一楼学生处管理科办公室。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各学院推荐先进班集体数量分配表》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先进学生班集体申请审批表》
77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西师范大学班级工作考核与评优的通知.pdf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