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现就第二十三届“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品学兼优、成绩优良的在校本科生。
二、获奖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团结互助、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2018-2019学年获两次(贫困生一次)奖学金。
3.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锻炼达标。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全校共评选奖励10名本科生,其中5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各学院自主推荐,至多推荐1人。
四、评选程序
由学院自主推荐,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资格,并根据《熊智明奖学金评分细则》(附件1)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赋分审核,再提交“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审委员会奖学金评审专家组评审,评审结果报“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审委员会核定。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条例》(附件2)及本通知精神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于11月25日下班前将候选人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宋美凤同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上报材料包括:(1)《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事迹简表》(附件3)一式二份,请按照《填写样表》(附件4)填写;(2)2018-2019学年专业素质列班级排名情况;(3)2018-2019学年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完成课题、发明创造等复印件一份,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4)2018—2019学年体育达标证明;(5)第二十三届熊智明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稿。
3.曾获熊智明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报。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候选人需在2018-2019学年贫困生库。
附件:
1.熊智明奖学金评分细则
2.熊智明奖学基金条例(摘要)
3.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事迹简表
4.填写样表
5.第二十三届熊智明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71号关于做好第二十三届“熊智明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