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学校生活垃圾与减量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赣教体艺字〔2019〕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积极引导全校师生树立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现将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院及时传达学习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让学生充分认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是促进文明校园建设、培养学生行为习惯的现实需要,明确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明确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分类要求,全力以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自觉意识,培养生活习惯,营造良好氛围。
二、大力宣传垃圾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当地有关部门或企业联系,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学校食堂、餐饮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教职工生活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学校自主安装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自行处理,或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企业上门收集,每天及时将餐厨垃圾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
(三)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由学校联系当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四)其它垃圾
1.主要品种。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卫厕垃圾(厕纸、婴儿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等)等。
2.投放暂存。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设置容器,实行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定期清理。
3.收运处置。其它垃圾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或企业上门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认真组织开展专题活动
各学院班级必须组织召开垃圾分类与减量教育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和其他有效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垃圾分类的内容及标准,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标准和要求。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垃圾分类文化板块、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等方式,不断提升学生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与参与率,树立起“垃圾分类,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理念。对学生骨干要严格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作用,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在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注意收集素材,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有关图文资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10月30日前通过OA报送至学生处管理科徐呈康。未尽事宜可咨询学生处管理科,电话88120146。
学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后勤保障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