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17 浏览次数: 455

 各学院:

暑假即将来临,为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确因教学实习、社会实践和支教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不含毕业生),须经本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从严审核(原则上为准备考研的学生)同意后,方可办理暑期留校住宿。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各学院宿管工作联系人要安排好学工干部和学生干部的值班,经常了解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情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负责学院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安排表(见附件1)请在6月20日前报学生处宿管科熊斌同志OA办公信箱。

三、暑期留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工作,做到安全用水用电,不留宿外人,确保学生公寓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四、学生公寓物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学生公寓的门卫管理和安全巡查工作,关心关爱暑期留校住宿学生,及时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暑期留校住宿办理程序:1、学生申请→学院根据规定审批盖章→学生处宿管科审批盖章→送后勤公司瑶湖物业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学生公寓4栋北面架空层,电话:88120712)审核后统一安排住宿。

、时间安排

1.6月20各学院将审批留校住宿学生名单汇总(见附件2)统一报学生处宿管科,并将电子稿发送到学生处熊斌同志OA邮箱

2.6月22日,以学院为单位到六栋南面后勤服务大厅缴纳工本费(2元/人),并凭缴费收据和留宿学生的1张1寸照片到学生公寓四栋北面架空层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理出入证。

3.7月12日至8月26日,未安排住宿的学生公寓实行暑期封闭管理,8月26日起学生公寓全部开放。

附件:

1.暑期负责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信息表

2.学生暑期留校住宿审批汇总

30号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学生处后勤保障处

                      2019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