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附件1)规定,定于2019年4月份开展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现将做好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在校全日制理工科学院统招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和二、三年级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张瑞华教授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师爱校,
道德品质优良。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人友善,乐于关心帮助他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秀,本科生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班级前20%。
4.热爱集体,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它有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张瑞华教授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师爱校,
道德品质优良。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人友善,善于关心帮助他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秀,本科生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班级前40%。
4.热爱集体,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它有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列入2018年学校贫困生库名单。
三、名额分配和奖励金额
1.张瑞华教授奖学金:共5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张瑞华教授助学金:共5名,每人资助人民币5000元。
3.奖励资助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其中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奖学金和助学金名额,由化学化工学院初审推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不需与其他学院候选人一起排序。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自愿申报填表,班级、学院初审推荐,由相关学院汇总申报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评分细则》(附件3)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赋分审核后,统一报校学生表彰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奖助候选人名单,在校内工作平台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张瑞华教授家属备案。
五、相关要求
1.请相关学院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务必于2019年4月16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汤乐老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上报材料包括:(1)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事迹简表(附件4)(一式二份);(2)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完成课题、发明创造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稿及纸质文本。
3.不尽事宜,请垂询。汤乐老师:88120147,13699531395,先骕楼南门一楼学生事务综合服务大厅。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
2.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一览表
3.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评分细则
4.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事迹简表
5.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14号关于做好江西师范大学“张瑞华教授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3日